3月1日晚8时许,崂山公安指挥中心接到警情通报,一男子酒后拨打110并辱骂110接警民警。接报后辽阳东路治安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
经调查,3月4日晚,民警在董家下庄将王某(男,44岁,日照市莒县人)当场抓获。经审查,王某对酒后拨打110扰乱秩序并辱骂民警的违法经过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3月1日当晚,王某酒后乘出租车返回住处时,因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王某报警求助,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事后,王某对车费问题仍感到不满对民警产生抱怨,遂在酒后拨打110发泄怨气,三个小时内先后拨打110电话160次并辱骂民警,扰乱了正常的民警接警秩序。
王某被崂山警方行拘。
目前,崂山警方依法对王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法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目前,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所有电话均由电脑自动录音记录备案,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刘海青 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