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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雇凶杀出轨丈夫获刑 儿子称爸爸自己作的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 责任编辑:龙喵 2014-08-12 07:52:22 -- 字号:TT

  因丈夫在外有情人,在家又经常殴打自己和两个孩子,52岁的农妇于建新出资10万找表哥帮忙,雇凶杀死了自己的丈夫,焚尸后抛入水坑。昨天记者获悉,市高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建新无期徒刑,其表哥骆景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雇来的杀手李洪岭被判处无期徒刑。

  缘起

  难忍丈夫出轨及家暴

  “我来投案,我花钱把丈夫李某给杀了”,2013年3月2日下午1点多,朝阳区黑庄户乡农妇于建新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警方讲述了其雇人杀夫的过程和原因。

  于建新的丈夫李某比她大两岁,两人结婚20多年,婚后有两个儿子。于建新说,李某在家中的时候,经常虐待、殴打自己,动不动就打两个孩子,“他还经常威胁我说,要变卖共同的房产,将我们母子三人扫地出门”。此外,于建新还告诉警方,丈夫李某在外有一个情人,而且两人在一起已经有很多年,这事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2013年1月底2月初,于建新又遭到了李某的殴打,于是她前往河北省涿州市,找表哥骆景文商量。于建新的表哥骆景文有多次前科,曾因犯盗窃罪于1985年5月被判5年徒刑;因赌博于1994年9月被劳动教养3年。

  雇人

  表哥提议直接弄死他

  于建新说,她告诉骆景文,自己想要教训李某一顿,希望表哥帮她出气,把丈夫打成残废。但是骆景文听了她的想法后,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表哥跟我说,如果把他打成残废,他还是会和你离婚的,还不如直接把他弄死”,于建新说,当时她听了表哥的说法后,就起了杀心。

  打定主意后,于建新和骆景文开始筹划此事。于建新先在房山长沟镇买了两张新手机卡,一张自己用,一张给了骆景文,专门用于联系杀李某的事。此后的2013年2月初,于建新从银行取出了10万元现金交给了骆景文。

  骆景文则联系了自己的老乡李洪岭。骆景文说,当时他找到李洪岭,问对方敢不敢和自己去北京打人。李洪岭表示同意后,骆景文又提醒他,“要打死了就打死了”,李洪岭也说行。于是,骆景文先给了李洪岭2万元,让对方去买辆车,之后他又买了两副手套、两顶帽子、两个口罩,以防被监控拍下。

  行凶

  妻子报信在家中杀人

  筹备好后,三人便等待下手的机会。2月6日上午9点,于建新在家里用专用手机给骆景文打电话,让他当晚行动,因为当晚李某会在家里睡觉。而骆景文则告诉于建新让她准备一根绳子,并给自己留门。

  于建新说,当晚,她见到李某在家里的小卧室睡熟了,便给骆景文打电话,让他带人过来动手。7日凌晨2点左右,骆景文带着李洪岭来到了于建新家,于建新按照两人的吩咐将绳子和棍子交给两人。随后,两人直接进入了李某的房间,而她则在阳台上等着。“我听到砰砰两声,还听到李某叫了我一声”,于建新说,此后便再没有声响。5分钟后,她看到两人拖着丈夫的尸体从卧室走了出来。

  按照骆景文的说法,两人进入房间后,听到李某打呼噜,判断对方确实睡熟后走到跟前。骆景文先用棍子敲了一下李某的脑袋,李某醒来问:“建新,是你吗?”骆景文没理他,又给了一棍子,随后他和李洪岭又用绳子勒住李某的脖子,李洪岭又用棍子打了李某几下,最后李某停止了呼吸。

  处理

  作案后卧室重新装修

  李某死后,骆景文和李洪岭将他的尸体拖到了楼下,于建新帮忙将尸体抬进了车的后备厢。此后,骆景文等人将李某的衣服、鞋、挎包、手机以及床上的被子、枕头一起拿走,并开车到一块野地用汽油焚烧尸体、作案工具及衣物。之后两人又开车前往河北和北京交界的地方,将水泥块用铁丝固定在尸体上,抛尸水坑。

  而于建新在骆景文等人走后,则清理了房间,擦拭血迹。后因其看到墙面上有大量血迹难以去除,便将带血的墙皮刮了下来。此后,于建新和骆景文商量后,还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粉刷了墙面还更换了地砖,装修队也是骆景文帮忙找来的。

  据李洪岭供述,这次行动他最后分得了6万元,全部用于还债。而骆景文供述,剩下的钱,他全部自己留下,用于玩牌花光。

  自首

  家人劝说农妇投案

  虽然作案前进行了精心准备,事后又进行了现场清理,但于建新最后还是选择了投案。

  据于建新的姐姐说,李某和于建新生活20多年,经常吵架,而李某又在外有一个名叫“小邢”的情人,而且两人的关系已经公开化。

  于建新姐姐证实,2013年2月19日,于建新给她打电话,称李某失踪了。而此前她听说李某的情人“小邢”也在找李某,当时她便有所怀疑,她认为“小邢”找不到李某很奇怪。当天,于建新还向她借钱,于是于建新的姐姐便找来于建新的表哥王某一起去送。路上,两人讨论着李某的失踪。于建新的姐姐说,“我当时想到最坏的结果就是于建新把李某给杀了,但又觉得不太可能”。

  于建新姐姐的证言显示,在见到于建新和其大儿子后,于建新上来就说,“这事是我干的”。几个人都怪于建新不冷静,并劝她去自首。于建新同意后,几人接上于建新的二儿子,一家人一起陪她投案自首,随后骆景文和李洪岭也先后落网。

  调查中,李某的情人邢某也向警方承认了两人的关系,称2009年起两人就在一起,但一直没有结婚。其间,因为于建新曾带儿子等人跟踪并打了她,所以她和李某的关系便公开化了。

  判决

  丈夫不构成法律上过错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于建新等3人均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骆景文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交纳赔偿款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鉴于于建新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因此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骆景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建新和李洪岭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3人提出上诉。其中一项上诉理由为李某在案件起因上存在过错。对此法院指出,李某的行为并不能构成3人将李某杀害的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最终,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儿子眼中的父亲

  为了佐证于建新所描述的杀人原因,警方又向其两个儿子取证。

  于建新的大儿子称,父亲在外面有情人,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家里人都知道,但是谁管都没有用。父亲经常半个月都不回家,所以起初他也没有在意。而于建新的小儿子则表示,父母关系不好,因为父亲在外面有别的女人,父母经常吵架,而且父亲还经常打母亲,以及他和哥哥,还将哥哥打得得了肾病综合征。于建新的小儿子表示,爸爸平时经常不回家住,两人见面机会不多,“我哥平时和我爸不说话,我也挺恨我爸的”。对于母亲杀死父亲一事,于建新的小儿子表示,“我觉得我爸爸就是这几年自己作的,把我妈逼得受不了了”,他希望法院能对母亲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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