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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奸杀冤案坐牢18年:牢中给狱友端屎端尿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珍妮 2015-02-11 08:59:05 字号:A- A+

    王本余时常在遂宁市区河堤上散步,那里人多,他喜欢热闹。他的右眼因小时候受伤换成假眼珠,平日出门戴着深色眼镜。

    王本余用国家赔偿的钱在遂宁市内买了一套房子,位于高层,他喜欢站在窗前眺望。

    提到自己的遭遇,被称作“川版赵作海”的王本余眼角湿润。因被认定为1994年一桩强奸杀人案的凶手,王本余在1996年被判处死缓,真凶落网后被改判包庇罪,并于2013年获释。

    ■ 人物简介

    王本余,61岁。四川遂宁市新桥镇白家桥村人,被称作“川版赵作海”。

    1994年12月15日,在内蒙古包头蹬三轮的王本余回到出租屋,发现与他同住的河北籍男子李彦明杀死一名6岁女童。在对方“威胁与哀求”后,王本余用三轮车帮其埋尸。

    次日,李彦明失踪,王本余被警方带走。1996年,他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12月,真凶李彦明在北京大红门再次杀人后落网,供出曾在包头杀害一名女童的案情。

    2013年,王本余被改判包庇罪,因服刑期已满,于当年7月22日被释放。这一年的11月,他拿到150万元国家赔偿。

    今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彦明死缓。得知这一消息时,王本余说,“我20年‘强奸杀人犯’的帽子,总算彻底摘掉了。”

    “李彦明被判死缓了。”

    半个月前,王本余收到了法院发来的短信。

    “判得太轻了”,他不会发短信,嘴里叨咕着“让他也体会体会我在监狱里的苦”。

    王本余替李彦明背了“强奸杀人”的黑锅,并为此多坐了16年牢。

    走出监狱,王本余又走进了法庭。

    去年在北京出庭作证,已经承认在包头奸杀幼女的李彦明在法庭上又矢口否认。王本余霍地从证人席上站起来:“你还是不是个男子汉,敢做不敢当。”李彦明低下头,沉默不语。

    那一刻,王本余感觉把这些年的委屈全喊了出来。

    监狱里,王本余经常抬头看天空的小鸟。他把近20年的牢狱生活比作铁笼,“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飞出去。”

    他珍惜现在的自由,满足于当下“吃得饱,穿得暖。”苦日子到头了,不想再工作了,养好身体,以度余生。

    自由

    没有警戒线的奔跑

    王本余走在街上,双手别在背后,虽然驼了背,下巴却抬得老高。

    61岁了,他梳起了背头,发际线好像一个倒“山”字。他喜欢戴太阳镜,黄色镜片遮住了右眼残疾留下的浑浊。

    他把每天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消磨在四川省遂宁市区的江堤上。堤上的步行街,从南到北3公里。一早上他就跑6个来回。

    “自由。眼前再也没有警戒线了。”他形容奔跑的感觉。

    监狱里犯人放风时拉起的警戒线,框住他20年。

    脱离警戒线,回到老家遂宁市新桥镇白家桥村那天,迎接王本余的是一条“红线”。

    堂兄王本武从村委会要来一大捆鞭炮,从村口涵洞一直铺到山上的老屋门前,足有500多米长。

    王本余刚一下车,堂兄就把鞭炮头搭在他的肩上。“驱晦气。”

    透过烟气,乡亲们在鼓掌:“王本余,你平反啦。”

    扬眉吐气。王本余想到这四个字,他挺直了腰杆,“国家给摘掉了强奸犯的帽子,终于能抬起头了。”

    两间漏雨的老屋早已没人住,王本余叹气,要是爹妈能看到这一天该多好。

    索性不修缮了,他在遂宁市里买了房。

    刚出来时,他经常每隔十几分钟就要上趟厕所。

    “监狱里连上厕所都不自由。”王本余恨恨地说,总是憋尿,肚子鼓得老大,又尿不出。

    不久前,他去医院做了前列腺手术。

    有些痕迹却没法抹去。

    王本余拉起裤腿,粗糙的小腿坑坑洼洼“在里面被人打的。”他又举起左手,食指伸不直,“现在也总发麻。”

    自由了一年半,坐牢时的生物钟也没改过来。

    每天不用上闹钟,凌晨4点半他准醒;晚上看完新闻联播没一会儿,就传出轻微的鼾声。

    但他很知足,“吃得饱、穿得暖,这要倒退20年,想都不敢想。”

    蒙冤

    “判个别的罪,枪崩了我吧”

    恨和怕,占据了王本余失去自由的20年。

    他恨李彦明,更恨自己的“引狼入室”。

    1994年,40岁的王本余在包头打工,在火车站附近蹬三轮,养活7岁的养女小华。

    老实本分,不敢招惹是非。同行拉趟活要6元,王本余要5元,同行上来就扇了他两巴掌,他不敢还手。

    当时20多岁的李彦明替他出头,王本余觉得这小伙儿“仗义”,见李没住处,就把他招进了自己5平米的出租屋。

    1994年12月15日晚,王本余拉完活回家。一进门,李彦明就拉住他,神情紧张,“王哥,我杀了个小女孩。”王本余蒙了,屋里装香蕉的大筐里,露出半个花衣服的肩膀。

    “你要报警,我就杀了你和你闺女。”

    王本余说,这句话让他腿软,紧接着李彦明又双膝跪地,“求我帮他把人埋了。”怕女儿小华出事,王本余答应了。

    第二天,李彦明跑了,警察来了。有人曾指认,女孩在王本余家门口,被一个叔叔叫进屋吃糖。

    在审讯室,王本余跟警察说了无数次“冤枉”,“我说凶手是李彦明,给了警察地址,还带他们找到尸体,但就是没人信。”

    “四川四川,你犯的啥?”在看守所,祖籍成了王本余的外号。

    “他们说我强奸杀人。”后半句“我是被冤枉的”还没说出口,号儿里的人就抬起食指,“你死定了。”

    同监舍的人后来喊他“强奸犯”,王本余冲过去想打人,可心里又怕,忍了。

    “强奸杀人”,在王本余眼里是死不足惜的罪,没有活路,还得背一世骂名。

    有一次,他把心一横,跟警察说,“你们判我个别的罪,枪崩了我吧。”

    1996年11月,法院宣判后,他回到了看守所。

    “四川四川,你判了啥。”一墙之隔有人问。

    “死缓!”王本余比哪次说话声都大。

    “四川,你怕死,骗人呢。”

    “不信你看,我胳膊上没手铐!”他把手举过墙上的铁窗。

    里面的人都知道规律:“审判完,死刑犯手上都会戴铐子,不是死刑的只戴脚镣。”

    王本余琢磨,既然活着,就得鸣冤。

    苟活

    给狱友端屎端尿挣分减刑

    在内蒙古第五监狱,王本余写过三次申诉,投进检察院在监狱专设的信箱。

    4个月后,五监所在地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市旧称)检察院来人提审了,只给了一个答复:“你在包头出的事儿,我们没管辖权。”

    王本余后来从狱警那知道,他写申诉的事被看作“不安心改造”,减刑受了影响。

    他不敢再写申诉信了。“早点活着出去才能伸冤。”他盼着减刑,无期、有期……劳改挣分争功是唯一的希望。

    在五监,30分等于1个功,3个功可以减刑一年。

    他的任务是编筐筐,编够造价132元的筐筐,一个月能拿4分。

    王本余手脚慢,有时编不够132元。他求幺妹给他打点钱,拿钱换上一箱方便面,从狱友那换筐补数。

    王本余挑最脏最累的活干。狱警找人护理瘫痪的犯人,狱友没人愿意干,王本余愿意,端屎端尿地伺候着,喂着饭,挨着骂;申请种地,天不亮起床,手上的血泡不敢挤,戴着几层手套干活,晚上还是渗出血来。

    他还害怕生病影响挣分,为此养成锻炼的习惯。每天4点半,他爬出铺位,在监舍过道上光着脚丫大步走,“穿鞋影响别人休息,惹来麻烦不好减刑。”

    在监狱里一天天老去,他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怕忘了伸冤的事,每天晚上,别人去看电视,他不去,坐铺上回忆1994年的事,一遍一遍地写,把写好的信纸掖在褥子底下。

    1999年年底,王本余被减刑为无期;2001年下半年,又减为有期徒刑19年。

    有期徒刑的12年间,王本余减了6次刑,加起来共7年4个月。

    如果没有意外,他会在2013年8月23日服刑期满。

    2012年7月的一天,上午10点多,王本余正在监舍里护理病人,突然有狱警让他去办公室。

    办公室里,坐着4名北京警察。

    “你认不认识李彦明?”警察拿出两页纸的照片让他指认。

    “认得认得。”王本余一眼认出第一张照片,“平头、眼神里有点邪气,就是李彦明。”

    “我有冤情啊。”王本余等到了希望。

    3个多小时的问话,王本余把当年谁都不相信的经过全讲了一遍。走出监狱办公室,狱警告诉他,“你的案子可能有转机。”

    2012年2月13日,李彦明因涉及一桩在北京大红门的杀人案被捕。他供出曾在包头和王本余合住时,杀了一名小女孩。

    2013年7月22日,在服刑期满还差一个月时,王本余出狱了。

    同年9月法院再审认定,原审判决认定王本余犯故意杀人罪和奸淫幼女罪不成立,但王本余在李彦明告知其杀人后,仍然帮助李彦明抛弃尸体,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

    修复

    金钱难以弥补的父女情

    出狱后不到4个月,150万元赔偿款打进了王本余的银行账户,他还拿到一串包头市的廉租房钥匙。

    原本算下来,王本余能拿的国家赔偿为140万。在包头的法院办公室,王本余和一名张姓主任商量,能不能再多给10万。

    “主任说,你能不能保证不再找麻烦。”王本余想了想点头,“再多给10万,以后绝不再找麻烦。”

    王本余记得,双方签了一份协议,纸上写着,“此事已了结,双方互不找麻烦。”王本余看完,签字按了手印。

    150万。他算了一下,拼命地蹬三轮,他不吃不喝也得干30年才能赚到。

    “我宁愿辛苦30年,也不愿意拿牢里的20年来换这些钱。”王本余转念又想,和命相比,钱算得了什么呢?“活着才重要。”

    那套法院协调下来的廉租房,王本余退了,“伤心地,再也不想来了。”

    他在遂宁市区买了套两居室,46万,第23层。落地窗从地面开到屋顶。

    “就想买高层,能看见半个遂宁城,心比外面的天还亮堂。”

    兄妹5人,他排行老大,他痛快地给了幺妹3万元,两个弟弟每人5000元,嫁到外地的大妹妹觉得“那是大哥用命换来的钱”,一分没要。

    还剩下100万,他把大部分钱都借了出去。

    兄妹中,他和幺妹王秀兰最亲。坐牢时,幺妹曾寄来一大罐猪油和1000元钱。当幺妹提出借10万块钱时,王本余没犹豫。

    在内蒙古做生意的表弟借了70万;不久前,三弟弟的闺女要出嫁,他又借了1万。

    “20年牢,弟弟、妹妹只来看过我一次。”王本余也曾觉得兄妹情淡薄,但他理解,“都是农民,哪个能有办法?”

    父母不在世了。王本余承认,他用这种方式,弥补和维系着与弟弟妹妹间的感情。

    只有和养女小华的感情是例外。

    坐牢前,他曾有过一段“办过酒席,没领证”的婚姻,女人是他同乡,从山东离婚回来,还带着个1岁多的女娃。

    那个女人从不愿和他上街,“说我和她不般配。”

    后来女人跑了,他带着小华远赴包头,相依为命。

    王本余出事后,小华被送进福利院,信中,王本余叮嘱女儿好好学习。

    小华15岁出了福利院,王本余听妹妹说,女儿不上学,耍了朋友,还生了孩子。

    “和她妈一个样!”王本余生气,写信骂她不知羞,两人的联系渐少。

    “都怪我没养好她。”王本余自己也愧疚,出狱后,他给了女儿3万元。

    如今,小华在福州的一家餐饮店打工。她想和父亲再要个七八万在福州买房,王本余没给拿。

    “能给表叔借70万,自己的女儿不管?”小华要和王本余打官司,让他用钱偿还没尽到的父责。王本余一气,说出隐情,“你不是我亲生的。”

    小华在电话里说,这句话到现在都让她寒心,“当初他如果不从我妈身边把我带走,我不会在孤儿院吃苦。”

    小华怨恨他,又同情他,官司最终没打成。

    不久前,女儿打来电话,王本余试探着问,“过年回来不?”

    小华用忙推托,钱伤了两人的感情,她不知道怎么面对养父,“怨恨总是有,但心里还是把他当爸。”小华说,修补这个裂痕,可能还需要些时间。

    陪伴

    “他对这个社会毫无戒心”

    “失去的东西,你也找不回来。时间,亲情。”王本余说,如果小华愿意回到他身边生活,养他的老,“我肯定不会让她过得比别人差”。

    三个月前,61岁的王本余有了新伴侣。

    身在深圳的重庆女人杨晓梅看了报道,写信想和王本余交往,还寄了照片。王本余觉得挺好,但幺妹王秀兰劝他,人离得老远,怕不可靠。

    王秀兰会给大哥把关,“年轻的不找,没收入的不找。”哥哥坐过牢,还上了年纪,上门的女人很可能是图钱。

    王本余听了妹妹的话,打电话拒绝了。

    三个月前,杨晓梅来到遂宁,“我自己有退休金,不花你的钱。”离婚后,杨晓梅说她只想找个老实人。

    王本余见人都来了,“相处相处吧。”

    这三个月里,王本余挺中意杨晓梅的,“她比我大两岁,但比我个儿高,更重要的是,在街上,她愿意和我走在一起。”

    在杨晓梅眼里,王本余老实得过头了,对这个社会毫无戒心。

    不久前,曾和王本余一起坐过牢的同乡找他,托他给找个对象。王本余上心,到处和亲戚打听。

    “那人以前犯的是‘拐卖人口罪’,人贩子啊。”杨晓梅提醒。

    “谁不犯错,人家都改造好了。”王本余不在乎。

    到银行取钱,他总记不住密码,后来索性设成身份证号后6位。

    取钱时,他掏出身份证,一个数一个数地看着输,全然不顾身后排队的人。给陪他取钱的杨晓梅急坏了,催着他赶紧改密码。

    见他要往卡上写密码,杨晓梅赶紧拦下,“要记在心里,不要让人知道。”

    两个人也会有分歧,去了趟九寨沟,杨晓梅觉得风景好,王本余觉得他从小就在山里长大,去那旅游是花钱买罪受。

    他向往繁华的大城市,想去深圳和香港,要是能出国,就想去新加坡,“听说那是全世界法律最健全的国家。” (文中杨晓梅系化名)(记者 刘珍妮 摄影 尹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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