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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铲车清理垃圾 轧死七旬拾荒老太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郑羽佳 2016-04-24 16:57:51 字号:A- A+

白某被带上法庭。京华时报记者 赵思衡 摄

白某被带上法庭。京华时报记者 赵思衡 摄

    京华时报讯 53岁男子驾车清理垃圾,倒车时不慎将后方捡垃圾的73岁老太撞倒致死。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近日,白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2月11日14时许,白某(1963年出生)在未取得装载机操作证的情况下,驾驶装载机在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何各庄村进行垃圾清理作业时,未仔细观察周边情况,倒车时将在车后捡拾垃圾的林某(女,殁年73岁)撞倒并辗轧,致林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同日死亡。

    2016年1月17日,白某在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通州分局治安支队接受审查。

    白某称,案发当天,他驾驶装载车到何各庄村西垃圾坑,准备将垃圾和渣土铲走。当清理垃圾向后倒车时突然听到后方有人叫了一声,下车后看到一老人斜躺在右车轮处,当时她还有意识并说腿疼,“我赶紧把她扶起,拨打120,急救车将老人送到医院,抢救1小时后老人去世”。

    白某称,他没有驾驶证,操作装载机是自学的,“我不知道垃圾场的所有权人是谁,是王某雇佣我开这个装载机给卡车装载垃圾,从去年12月初开始,刚干了五六天”。事后,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41万元。

    西集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某在供述中称,那块地是租的,大概10多亩,是个垃圾坑,是该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村里租的,用于垃圾收集和清运。垃圾清运是由一家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合同规定他们负责清理、运输垃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无证驾驶装载机,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在6个月至1年6个月。(记者 郑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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