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伟 实习生 邓玉华)小张(化名)两月前在QQ上认识了一个女网友。“昨天,她请我出来喝东西。”小张说,他被带到江汉路附近的一家咖啡厅。
“点了水果,红酒。中途她叫了个女生过来。”小张说,他陆续买了四五次单,觉得不对劲,提出换地方聊,对方拒绝。
“旁边还有个男的,我不敢跑,怕他们打我。卡里的钱花完了,她又让我用网络贷款平台借钱买单。”小张说,离开咖啡厅之后,他核算支付宝和网络贷款平台上的付款记录,发现一共花出去了19600元。
昨天,在记者帮助下,小张报警了。咖啡厅老板当着民警的面,核算出小张支付宝实际消费加网络贷款平台的支付记录,总计核算为17710元。小张说,女网友还主动承担了2000多元的消费。
民警提醒,遇到“被消费”,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争取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在安全的地方报警,由民警出面调查。
昨天下午,小张通过电话告诉记者,经过民警调解,核算后认定他实际消费金额为14300元,最终咖啡厅老板退还给小张8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