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8月16日,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沧江交警中队在执法服务站开展道路查缉工作中,查获一起残疾人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在缺失右腿的情况下,居然将车辆油门改装成用手操纵,仅用一支脚就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驾驶员已被警方进行了处罚。
云南网了解到,当日16时30分,沧江中队民警在执法服务站开展道路查缉工作中,对驶往服务站的一辆号牌为云L856BW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车主表情慌张,向执勤民警谎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在民警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查验时,才发现该驾驶员右腿已缺失,不可能考取到驾驶证。
此时,驾驶员才向执勤民警坦白,自己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的熊某,只有E类机动车驾驶证,他在三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失去了右脚,并于2016年买了辆二手轻型普通货车,在家中自己用钢筋改装焊接了油门,用手控制油门开了近一年的车,没想到开来耈街游玩时,被沧江中队查获。
民警表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严禁个人私自改动机动车驱动、制动、底盘等安全构造,在该案例中,熊某擅自改装的“手控油门”完全没有经过相关审批和检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擅自驾驶这种车辆上路,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极不负责任的作法。为此,警方对熊某准驾不符的行为给予了罚款500元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