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杭州市妇联发布了一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调研报告,其中有一点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原来,经济控制,频繁询问去向、和谁见面、在干什么事等,限制与朋友、同事或家人交往等都是家庭暴力。
下面是几起真实发生的非显性家暴案例
丈夫不吵不闹不打,就是长期不理她
小丽是外地人,大学时与小强(化名)认识,虽然毕业后两人分居两地,但感情一直很稳定。毕业3年后,小丽放弃了自身的工作,嫁到浙江。
婚后不久,小丽的母亲因心脏病动了一次大手术,急需用钱,小丽便把家中预备买房的4万多元钱拿去应急。丈夫得知这件事后非常生气,这也成为夫妻俩常吵架的原因。
再婚老公对她非常“关心”,不许她上网,出门就紧追不舍询问。
每月工资悉数上交,平时问妻子要点零花钱也不给。
律师说,相比于传统意义上的殴打等侵犯身体健康权的行为,“经济控制”不被人重视。虽然《反家庭暴力法》未明确将“经济控制”纳入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但是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的精神造成侵害的,同样构成家暴。
看完这三个非显性家暴的案例,你是不是有所了解了?那么当遇到以上这些非传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该怎么办?
律师说,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社区、街道、妇联求助。社区、街道、妇联会先协调处理,处理的相关部门会制作笔录。如协调不成,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前协调时所作的笔录便是证据,公安机关会向施暴人发布告诫书,对其采取训诫、教育、警示等非强制措施,以此督促加害人改正违法行为。
如果加害人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则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加害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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