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蒋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两辆停在店门口的电瓶车被盗。
接警后,民警杨斌、黄奕静立即对案件开展调查,视频作战室同步处警。随后,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沈某。
“我们下午就找到了他,当时他正在办公室里休息……”民警黄奕静说,“这个人看上去憨憨的,挺老实的样子。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眼熟,后来仔细一看,对,就是他。这个人我们印象太深刻了!”
黄奕静之所以有印象,是因为这个沈某去年5月份,在蒋村辖区内偷了一箱明虾!而且这明虾也不拿来自己吃!
还有,这个沈某40多岁,蒋村本地人,家中有三套房产、自己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他就是手痒痒,喜欢偷。
民警调查了一下他的轨迹,上城、西湖、西湖景区……他都偷过呢!而且2014年、2015年均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原以为“吃够了坐牢的苦”后,沈某能洗心革面,不想今年他又候鸟般再度作案。
民警问他,电瓶车是不是你偷的。
沈某从办公室的座椅上站起来说:“是的,是我偷的。”
然后不等民警问他,沈某自己很老实地全部交待了——
“经过事发地时,看到那里摆放了好几辆比较新的电瓶车,我想到自己的电瓶车比较老旧了,就想从这些车上拆下一些部件换到自己车上,我先偷了一辆白色的,发现不是很好,第二天就又去偷了一辆黑色的。”
沈某说,部件还没换呢,民警就找到了自己。
就一些零部件而已,自己为何不去买,干嘛要去偷呢!
沈某的一些话,惊呆了在场民警,沈某说:“我感觉我手痒了,想偷东西,停不下来!”
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依法被刑事拘留。(记者 陈锴凯 通讯员 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