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长沙的李女士刷卡40万元,在好友的美容医院做了一个注射隆胸手术。这场瞒着老公进行的手术却在结束时出现了意外,李女士突然出现全身抽搐、神志不清等症状,经过抢救她成了植物人。
她在该美容医院还付款了20万,预约了另一台手术,本打算隆胸后再做。一年多过去,李女士仍然没有清醒过来。美容医院的院长和负责做手术的“专家”均因为没有资质,涉嫌非法行医罪被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起诉,该案近日开庭审理。在手术前,这位“专家”曾拿着没有生产日期的玻尿酸,信誓旦旦指着自己的脸说,“打的就是同款玻尿酸”。
考察后聘请“专家”
2014年8月19日,罗某在长沙市雨花区黎圫街道檀香花园成立了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2014年4月28日,经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批准,该门诊部被核准为美容门诊部,诊疗科目为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牙科。2016年8月的一天,罗某的朋友李女士打电话咨询隆胸,为了不留下伤口李女士提出想做玻尿酸注射式隆胸。罗某说自己的美容门诊部没有医生可以做这个手术,答应帮忙在美容行业咨询一下。在新疆经营美容院的刘某听闻此事后,向她推荐了曾某兵,“曾某兵有一个玻尿酸注射式隆胸的专利技术,身体可代谢吸收不会留下疤痕”。
2016年11月,曾某兵在广州有一个隆胸专利技术的新品发布会,罗某特地让门诊部的皮肤美容科主任李某宁前往学习。“曾某兵说他是从正规医院出来的,我就没问他是否具有行医资格证。”李某宁称,曾某兵在男助手的面部向她演示了眼部去皱、眼部填充、面部提升,使用的是他随身带的两支棕色药品。
“曾某兵讲这就是玻尿酸、胆固醇、纤维素,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是进口的,可以直接注射不需要打麻药,因为药品内已经含有麻药成分。”李某宁了解后便向罗某进行了汇报。有了李某宁的考察,罗某决定请曾某兵为李女士做手术。
不做检查 用三无产品进行隆胸
三人约定好在2017年1月23日进行手术,李女士随后刷卡一次性支付了40万元手术费。2017年1月23日上午9点多,李女士按照约定来到了罗某的美容门诊部。
“我要求给李女士做术前四项检查,曾某兵告诉我只是皮下注射的手术,他的专利技术不需要做术前四项检查。我又提出手术中要门诊部的医务人员在场,他也不同意,称这是他的专利技术担心外人在场偷学,而且所有要使用的药品他都自己带了,不需要用门诊部的。”罗某说。此前,李女士还提出,担心生完小孩后身体变形的问题,罗某介绍她再做一个女性私密抗衰手术,手术费用20万。李女士在进行隆胸手术前,又通过POS机付了女性私密抗衰手术的20万元。
可这场隆胸手术却出现了意外,在场的美容医师在紧急抢救后将李女士送入了医院。当天下午四点多,李女士的丈夫被通知,“太太的美容手术出了一点状况”。“我太太做美容手术这件事我不知情,她身体一直很好,没生过什么病。她身体出现状况是中午12点多,但我竟然在四个小时后才得到通知。”李女士丈夫称,当他赶到医院,妻子躺在重症监护室,情况很严重。尽管后来联系了长沙的权威医生来会诊,形势依然不乐观。“后来我和律师调查发现,这家美容机构手续不齐,为我太太做手术的医生也没有行医资质。”事发次日,李女士的丈夫前往派出所报案。
记者了解到,在法庭上检方指控罗某和曾某兵均涉嫌非法行医罪。对此罗某的律师作的是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