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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夫家的附庸 她们选择“死前隐忍 死后离婚”

2019-01-25 07:52 来源:青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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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隐忍,死后离婚。”在传统观念与现代文明长期并存的日本,越来越普遍的“死后离婚”现象,成为在婚姻中饱受压制的女性发出的“独立宣言”。

“我不想以他妻子的身份生活下去”

1994年,高原彩规子结了婚。由于丈夫出轨,两人从2008年开始分居,不过,丈夫一直不同意离婚。2011年,丈夫患上食道癌,高原为他请了护工,还经常去医院看望他,直到他离世。整理遗物时,高原找到了婚姻存续期间他跟其他女人的大量情书和床照,而且“小三”不止一个。

“我不想再以他妻子的身份生活下去了。”深感羞辱的高原递交了离婚申请和改名申请,希望摈弃夫姓,恢复婚前的本名。“如果继续沿用他的姓氏,我会觉得自己在纵容他那种不负责任的人生态度,无法真正开始新生活。”离婚后,高原成了婚姻顾问,在她的帮助下,越来越多婚姻不幸的日本女性,在丈夫死后提出离婚。

据日本《产经新闻》报报道,“死后离婚”是近年来出现的社会现象。2013年,日本司法部门受理了2167份“死后离婚”申请,2015年升至2783份,2016年,这一数字暴增至4032份;几乎所有申请者都是女性,年龄大多在50岁至60岁之间。

《日本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婚后必须使用同一姓氏。虽然法律并未指明妻子要用丈夫的姓,但妻随夫姓是不成文的规矩,并且,婚后改姓的一方必须通过离婚才能恢复原有姓氏。法律还规定,某些情况下日本公民有义务向姻亲提供援助,包括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甚至他们的孩子。即便丧偶,与配偶家族的关系也不算彻底终止。

A女士的丈夫继承了家族生意,婚后他们一直与公婆同住。丈夫去世后,A女士接手生意,白天忙于工作,回家后还要扫地做饭、照顾全家。尽管如此,婆婆还是对她很不满意,经常横挑鼻子竖挑眼,连儿子的死也怪罪到她头上。

“她把我做的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所有活儿全扔给我干,只因为我是她长子的妻子。”A女士告诉日本放送协会(NHK),“我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再苦再累也得不到认可。”纠结两年后,她申请“死后离婚”,结束了与婆家的关系。

B女士结婚后依然在职场打拼,直到丈夫撒手人寰,她才辞去做了20多年的工作,专心伺候年迈的公婆。然而,“家庭妇女”这份工作让她感到力不从心。“他们对儿媳的定义跟时代脱节了,如今日本女人婚后在外面工作也很正常。”因无法满足公婆的诸多要求,B女士也提出了离婚。

她们决定不跟丈夫“埋在一起”

人们提出“死后离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根据日本传统习俗,女性死后要随夫葬入夫家的祖坟。如今,越来越多的日本女性明确表示不愿与丈夫合葬,她们更想跟自己的父母“团聚”。

55岁的C女士婚龄长达30年,但这不是一段充满恩爱的岁月,婚后不久,她就遇到了种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吃饭时公公和丈夫先上桌,他们吃饱喝足后,婆婆和她才能吃剩下的冷菜冷饭。她问丈夫:“让妈妈吃冷饭,合适吗?”丈夫反问:“那怎么了?”睡前泡澡,她总是最后一个,还要负责刷洗浴缸、打扫卫生间。对这一切,夫家人觉得天经地义,包括婆婆。

更让C女士寒心的是,有几次她生病躺下休息,连一杯热水都没给她倒的丈夫只顾指责她不按时做饭。此外,丈夫不准她化妆、穿裙子出门,不准她跟男性接触……她想过离婚,但母亲总劝她“要替孩子想想”,她只好继续把自己囚禁在冰冷的婚姻牢笼里。3年前,丈夫因事故去世,她亲手将骨灰埋进坟墓后,决定将来不跟这个男人同眠。考虑再三,她提出了“死后离婚”。“这样就不必跟他合葬,墓碑也不必刻上他的姓氏。”她告诉日本《朝日新闻》。

近些年来,“女人死后必须进夫家祖坟”的传统观念在日本社会悄然改变。《产经新闻》指出,女性在经济和情感上的独立,是导致单独墓葬需求量上升的主要原因。

“你希望死后埋在哪里?”2009年,日本寿险公司“第一生命保险”发起了这样一项调查。近一半男性选择“埋进祖坟”,作出这一选择的女性不到30%。2014年,该公司对60岁至70岁的夫妇进行调查:“你认为夫妇是否应该合葬?”大部分男性(64.7%)表示想跟妻子合葬,而大部分女性(56.3%)不想。

这一年龄段的大部分日本女性,不会为丧夫而悲痛欲绝。网络媒体“今日日本”指出,陈旧的习俗令她们视婚姻如监狱,丧偶意味着自由和新生。

“我认识的寡妇在丈夫去世时纷纷拍手称快,没有一个伤心的。”76岁的小泽龙子告诉日本《邮报周刊》,“太多女性把一生都献给家庭,她们养育子女、孝敬公婆,照顾夫家每一个人。丈夫亡故对她们是种解脱——终于熬到头了。”

“今日日本”称,这个残酷的真相对日本男性无疑是一记当头棒喝:妻子们低眉顺眼的柔顺外表下,藏着积累多年的怨恨,而他们至死都一无所知。

她们不想当夫家的附庸

日本高涨的“死后离婚”诉求,反映了该国社会的传统家族观念根深蒂固。

《产经新闻》指出,20世纪中叶前,农业人口在日本一直占主导地位,农户的土地世代相传,为了避免土地在继承过程中被不断分割而导致祖产分崩离析,日本采取长子继承制,把所有财产传给长子。长子需挑起重担,成为家族的带头人,他的妻子也要一起承担照顾整个家族的责任。19世纪,《日本民法典》正式承认了长子继承制,并明文规定长媳为夫家成员。

相关法律条文在二战后被废除,但在老一辈日本人心里,这些观念至今不变。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人,往往认为媳妇是“嫁进门”的,自然“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这些日本女性终其一生为丈夫照顾一家老小、给家族生意打下手,当人们上了年纪,就把同样的期望转移到儿媳身上。

然而,生于战后年代的妻子们不这么想。

从事农业、渔业的日本人口从二战前的50%骤降至不到10%,经济高速增长使得大批年轻人从农村涌向城市,追求更好的教育和工作。《产经新闻》指出,越来越多的夫妇离开父母另立门户,使得传统家族观念日渐淡薄。此外,日本正在经历全球最严重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对上有老、下有小的中老年女性来说,自己日渐年老体弱,还要照顾更加年迈的公婆,这让她们喘不过气来。

年龄在50~60岁之间的女性,与公婆那一代的思想有巨大差异,许多人不是没能力,就是不愿在丈夫死后仍然承担照顾公婆的责任,把余生奉献给并未给过自己多少温暖的夫家。得知通过法律途径能摆脱束缚,她们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后离婚”。

“儿媳要断绝关系,你会怎么想”

日本社会对“死后离婚”的质疑声不绝于耳。“我能理解她们的心情,但还是认为这么做欠妥。”一名男性受访者告诉NHK,“老公一死,她们就说再见,我觉得很没教养。”

NHK指出,是否选择“死后离婚”,取决于遗孀与夫家关系如何。有些人丧偶后仍然与公婆相处融洽,有些人则从此不再相见;而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区别并不大。

“趁着夫妻二人都在世的时候,就应该开诚布公地讨论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并尽量解决。哪怕问题再棘手,也好过‘死后离婚’。”婚姻顾问高原彩规子表示,夫妻要以诚相待,而非一味隐忍或逃避问题。“‘死后离婚’应该放在最后考虑,只有当任何努力都无法奏效时,才能采用这种手段。”

有一百个理由反对“死后离婚”,就有一百个理由支持“死后离婚”。“我为他们家做得越多,他们越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一个人对我说过谢谢。”“我公公把自己当成一家之主,地位高于一切,他瞧不起我。”“我选择的是我丈夫,我可没选择他父母。”一些人告诉NHK。

不过,被问及“如果你的儿媳有朝一日要和你断绝关系,你会怎么想”时,她们面露茫然。“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可能会想,为什么儿子没有提前跟我说呢。”“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我可能会反省自己平日的所作所为。不过,我更希望把儿子教育好,培养他的情商,让他日后充当老妈和老婆之间的双面胶。”

目睹多年好友的遗孀提出“死后离婚”,一名64岁的男性开始反思自己的家庭。他的母亲已经丧失自理能力,住在养老院里。照顾风烛残年的父母,身为家中长子的他责无旁贷,但未来如果自己先走一步,妻子会面临哪些困难?婆婆对她来说会不会是太过沉重的负担?

“我死了以后,如果你不想照顾我母亲,就不用照顾了。”他温柔地告诉妻子,“要跟她维持良好的关系,太难为你了。”

面对丈夫的直率,妻子不知该如何作答。“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对这些问题一向避而不谈。”

虽然一时给不出答案,但丈夫能严肃地考虑这个问题,让她备感欣慰。“他能亲口说出他的担忧,而且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我已知足。”她说。(摘自《青年参考》报2018年8月9日03版)(《青年参考》见习记者 胡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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