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5月16日消息,2018年底,家住湖南长沙的李先生从长沙县湘龙车盛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马。没过多久,李先生发现这辆车竟被调整过里程数,减少了近10万公里。李先生一气之下将该二手车行告上当地法院,法院最终判定车行不构成欺诈。李先生颇为不解。
购买二手宝马,发现里程数遭修改
2018年11月26日,李先生在湖南长沙中南汽车世界二手车市场长沙县湘龙车盛二手车行花费18万元购买了一辆2008年出厂、2009年1月上牌的宝马X5二手车,当时这辆车显示的里程数为131800公里。
购车合同(本文图均为红星新闻图)
“其实买车的时候不止花了18万,实际付款19万4千多元。首付7万,车行介绍的贷款员利用“阴阳合同”多贷了1万4千多元,贷款未经我手,直接打到车行账户。”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
购买没多久,李先生发现汽车在加速时有强烈抖动现象。车行工作人员对他说,该辆车闲置时间太久,多开一段时间就会正常。然而在正常驾驶数日后,李先生发现该情况并未得到改善。
12月23日,李先生将该车送往4S店进行检查。4S店维修记录显示,该车于2015年发生过里程数变化。据判决书,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0月10日期间,涉案车辆的里程数发生异常变化(由228378公里变化为128551公里),“如果以未改里程前6年每年的平均里程作为参数,4S店工作人员推算,该车至少已跑了37万公里。”
4S店检查结果
而在购车合同上,湘龙车盛二手车行于补充协议第二条里明确说明:“保证车辆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里程公里数131800公里。”“这不是欺诈吗?”李先生觉得车行明知该车里程数做过手脚,却并未告知真实情况,甚至还在合同写下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承诺。于是,他将湘龙车盛二手车行告上了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大部分诉求法院均不予以支持
李先生要求,湘龙车盛二手车撤销原有的购车合同,退还自己18万元的购车款,并追加三倍赔偿54万;此外湘龙车盛二手车还应赔偿他保险损失费、保养费等费用合计28112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湘龙车盛二手车行承担。
判决书原件
经由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先生的大部分诉求,法院均不予以支持。不过法院要求,湘龙车盛二手车行于判决生效的10日内,赔偿李先生损失20000元。
据判决书,法院做出该判决的理由是:二手车在交易过程中极易发生纠纷,尤其以实际里程数与表显里程数不一致的问题较为常见,对于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欺诈,不可一概而论,应当从经营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否超出一般消费者心理承受范围、是否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或实质性财产权以等多方面进行判定。
判决书原件
关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法院在判决书中做了以下说明:湘龙车盛二手车行于2018年以185000元的价格从长沙县湘龙卓越二手车行处购买了诉争车辆。但李先生发现涉案车辆里程数发生变化的时间是2015年,根据车辆差价数额及车辆里程数发生异常变化的时间判断,湘龙车盛二手车行主观上不存在虚报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不过,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指出:湘龙车盛二手车行本应在车辆交付前以更直接、更明确地方式告知李先生车辆的相关信息,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5月16日,湘龙车盛二手车行经营者李先生之妻,同时也是这起诉讼的被告刘女士告诉红星新闻,他们从长沙县湘龙卓越二手车行购买这辆车的时候,确实并不知道车辆里程数有过变化。此后,她便不再透露任何与这起事件有关的信息。
最终法院判定,湘龙车盛二手车行并不构成欺诈,所以对于李先生要求的退一赔三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至于为什么最终还是要求车行赔款2万元,判决书上的解释是:综合本案的基本情况,同时考虑到二手车买卖贷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收费项目不明确的问题,本院酌情认定湘龙车盛二手车行赔偿损失共计2万元。
法院建议:消费者购车时自查车辆情况,避免纠纷
李先生对判决结果颇不满意。法院在判决书中写到: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认真查看车辆部件磨损、更换情况,或是通过4S店、第三方平台查询车辆保养、维修、报保险时留下来的记录,必要时也可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确认车辆的实际里程数,避免产生纠纷。“如果消费者没有能力、没有时间或者没有精力去做到自查,是不是因此产生的纠纷就要自认倒霉?”李先生说。
5月16日,红星新闻采访了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她表示需向上级部门报备后才能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