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李霞列举几十处相似情节 周梅森代理律师表示否认
《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案一审宣判后,作家李霞因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6月13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4小时。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法庭上,审判长先后7次提示李霞,向法庭陈述其独创性的表达。
一审认定该书不构成抄袭
根据小说《人民的名义》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曾引起全民热议,因此小说《人民的名义》著作权纠纷一案也是备受关注。
2017年1月,周梅森撰写的小说《人民的名义》由北京出版集团出版发行后,李霞经对比分析认为,《人民的名义》存在抄袭、剽窃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说《生死捍卫》的情况,因此将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诉至法院,索赔金额共计110万元。
2018年12月,该案一审判决出炉,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为,《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并驳回了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李霞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庭审进行近4个小时
6月13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李霞本人出庭参加庭审,而被上诉人周梅森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庭审开始后,主审法官建议当事双方用阅读的方式,讲出各自对两本书是否构成相似的理由,“让旁听的人有一种读者的体验”。
李霞称《人民的名义》和《生死捍卫》两部作品均以检察官调查为叙事主线,以案件侦破为叙事演绎,设置主线检察线、副线政治线,两条线交叉推进。她列出了几十处情节并进行比对,证明两本书背景、开端、情节发展等的相似之处。而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律师认为,李霞在比较两部小说时为了证明表达相似,导致了概括和认识上的错误。
庭审进行了近4个小时,由于李霞不接受调解,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有无独创性成争论焦点
在庭审结束后,李霞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自己2008年创作《生死捍卫》时已有3年法院、17年检察院的司法工作经历,其长期身处办案一线并长期致力于检察文学创作,多次获得《检察日报》举办的全国性征文比赛一等奖。“正是因为不可多得的检察工作经历和办案际遇,使我得以接触形形色色的案件,取得大量的一手素材,尤其了解职务犯罪分子的堕落轨迹。”李霞认为,《检察日报》的长篇连载就是对《生死捍卫》独创性的专业认可。
李霞表示,自己是在2017年经人提醒才发现《人民的名义》有抄袭行为的,“周梅森运用了综合手段进行洗稿”。李霞希望通过这个案子推动国家对著作权的保护。
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告诉北青报记者“诉讼没有什么问题,两个作品不存在实质性相似,我们相信二审法院。”金杰律师称,“从今天庭审来看,她说不清楚自己作品独创性的地方”。
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 统筹/孙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