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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闹离婚 双方共同财产价值达1.15亿

2019-07-31 14:43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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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再婚夫妻共同打拼数十年,积累上亿身家,为各自儿女,双方矛盾日益突出,先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并对双方高达1.15亿余元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妥善分割。

据法院介绍,上世纪90年代,带着儿子的柳梦与带着女儿的周振重新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婚后两人忙着打拼事业未再生育子女。近年来,两人的孩子先后成年、相继成家,双方在各自亲生孩子的经济补贴问题上逐渐产生争议,再加上家庭琐事等矛盾,导致夫妻感情逐步破裂、分居。

2017年底,周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驳回后,周振单方强行管理并实际控制双方名下的公司及家庭的所有资产,柳梦于是在2018年5月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对于柳梦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周振均表示无异议,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价值有异议。柳梦申报的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中,需要分割的房产有10余套、车库6间、债权约1218万元、四家公司的股权约3375万元、土地使用权约4400万元,涉案财产价值高达1.15亿余元。

针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同性质,法官陈文勇决定一一进行分割。在此过程中,柳梦要求对涉案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但周振以评估费用巨大而坚决不同意,且主张谁申请评估则由谁垫付评估费用。

而柳梦因离开家庭、公司时比较突然,银行卡上只有一百余万元存款,除去日常开支及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无力再承担评估费用,为此,调解工作陷于僵局。

见此情况,陈文勇决定从他们的儿女入手。陈文勇与周振女儿沟通后,对方同意将公司资产由原、被告自行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的差额双方再进行补偿。对于该方案,柳梦也欣然同意。

此后,经过双方多次自行评估与法官多轮协商,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分歧也越来越小。公司财产方面,双方均表示对于涉及隐名股东的公司暂时不予处理,另外两家公司中,经营效益较差的公司归柳梦,经营效益较好的公司归周振,涉及公司的房屋、车库、债权、土地、厂房等财产全部归公司,由周振补偿柳梦1900万元。而房产、车库方面,由柳梦优先挑选,经过双方挑选和自行估算,确定由柳梦补偿周振房屋差价382万元。

最终,双方财产顺利分割,周振补偿柳梦1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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