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五年拒不还钱被处拘役四个月后悔莫及
本报讯(通讯员 邵阳 记者 孙云)拖了5年,“老赖”黄某就是不肯归还拖欠某汽车公司的费用。在法院发出强制执行令,甚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黄某仍无动于衷。直到被司法拘留,黄某的态度才转变,立马委托母亲代为还钱。然而,即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黄某仍要受到拘役4个月的处罚,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今年2月1日,上海某汽车公司向杨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称黄某购买了一辆大客车挂靠在该公司名下,2014年迄今一直拖欠公司管理费、垫付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运管执法罚款等及利息未付。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一致,黄某须于4月30日前支付汽车公司15万元。然而,黄某事后拒不履行,汽车公司于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黄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又发出报告财产令,但黄某无动于衷。之后,法院对黄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这时,黄某才松口称,希望与汽车公司和解,要求宽限至7月30日前。然而,7月30日后,黄某仍拒不还钱,坚称“没钱”。法官查询发现,黄某于6月底出境旅游,并在2月至7月间通过支付宝账户转账逾20万元,并非“没钱”。8月6日,法院再次约谈黄某,但黄某仍拒绝履行,遂于当日被司法拘留,后被移送公安机关。
此时,黄某的态度才发生转变,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由于黄某系自首并自愿认罪,且家属已代为履行民事裁定义务,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