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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指盗窃老师手机后自杀 县纪监委称学校无责

2019-12-15 14: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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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小欢(化名)背负“盗窃”之名跳楼自杀了。

2019年9月2日下午3时左右,在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某小区一栋11层住宅楼里,小欢从自己位于9楼的卧室窗户纵身跃下,坠楼而亡。她留下的遗书里提到了一起盗窃手机事件。

小欢的母亲陈慧蓉(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天,她曾接到小欢班主任的电话称,小欢从老师办公室偷走了一部手机,但她始终不肯承认。

小欢略显简陋的卧室,她就是在这里写下遗书,从窗口跳楼。  

陈慧蓉说,她到老师办公室后,小欢承认拿了手机,但她们随后回家的路上,小欢又称另有隐情。陈慧蓉将小欢接回家后不久,小欢便留下遗书跳楼自杀了。

事件发生后,渭源县纪委监委对事件形成一份调查报告称,学校老师在处理盗窃手机事件时方法得当,不存在逼死学生的问题,老师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小欢的家人对这一结果仍有疑惑。

12月14日,定西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已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的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复查。

县纪委监委称学校未违法违纪,市教育局牵头复查

小欢在这封遗书中除了表示对父母的感谢和愧疚外,也用零散的句子,勾勒出盗窃手机事件的大概线条。

陈慧蓉说,她在看到小欢的遗书后,联想到当天下午回家途中小欢对她说过的一些话,根据小欢的说法,小欢的一名同学此前在晚自习期间被老师没收了手机,之后这名同学委托小欢帮忙把手机拿回来,小欢因二人关系好答应了对方,并拿回了手机。

小欢卧室的阳台上至今仍留着她跳楼时踩碎的水泥碎屑。

“孩子那段时间在帮老师登记新生信息,只有她能进入老师办公室。”陈慧蓉说,这一情况在她事发当天赶到学校后没有人跟自己说起过,她认为,“小欢虽然从老师办公室拿走了手机,但她并未想过要把手机占为己有。”

陈慧蓉说,她当时赶到学校后,在老师办公室看到小欢、小欢隔壁班的一位同学及其父母、小欢同学的班主任以及小欢的班主任都在办公室内。陈慧蓉认为,遭受委屈及当着多人被指责间接导致了小欢的自杀。但上述小欢同学的家长向澎湃新闻否认这一说法称,她的孩子确实曾被老师没收手机,但没有委托小欢帮忙把手机拿回来,“孩子在事后对公安机关的笔录中也是这么说的。”

事发后,渭源县纪委监委对事件展开调查,并于9月24日形成一份调查报告称,根据学校校园十不准等制度,老师将小欢同学手机收缴予以保管并无不妥,两名老师在处理两同学手机一事时方法得当,不存在逼死学生的问题,两名老师在处理此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陈慧蓉对这一结果表示不能信服,她说小欢是男孩子性格,不可能无故自杀,她认为事件背后另有隐情,并将情况反映至定西市有关部门。

12月14日,定西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定西市已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的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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