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北京开烧饼店的赵某元因怀疑17岁的小学徒宋某偷了家中仅有的3000块钱,持擀面杖对其追打后,为防止他逃跑,又用绳子将其捆住,导致宋某死亡。宋某的死被发现后,赵某元被上网追逃,隐姓埋名8年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23日获悉,北京二中院因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元有期徒刑13年。
怀疑小学徒偷钱男子殴打、捆绑小学徒致死
1999年底,赵某元和其妻子从外地来到北京大兴区,开了个店卖烧饼。2001年2月,二人从老家又带来一个17岁的小男孩宋某当学徒,平时帮他们干些零活。
2001年5月底的一天,赵某元突然发现,家里仅有的3000块钱不见了,宋某也不见了踪影。因赵某元的大舅子前几天来借钱时,宋某看见了家里放钱的地方。赵某元和妻子便怀疑是宋某偷走了这3000块钱。
大约过了7、8天后,2001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回到了烧饼店,并在屋外边照顾生意。想起可能是宋某偷了自己的3000块钱,赵某元气不打一处来,将宋某拉进屋里,持擀面杖追打宋某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随后,赵某元又担心宋某逃跑,便找来绳子勒住宋某颈部并捆绑其双手,系了死扣,就出去继续干活了。
根据公安机关笔录显示,当时,赵某元的妻子一直在外面干活,虽然听见屋里有追跑着打的动静,但因为生意太忙,也没回去看。同时,其妻子对赵某元捆绑宋某的事情并不知情。只是后来,听见宋某在屋里喊“难受、难受”,但二人却都没有进去看他。
后来,赵某元进了屋,发现宋某一动不动。他赶紧解开绳子,给宋某做人工呼吸,按压其胸部,却都没有作用。“我当时也有侥幸心理,希望他能活过来,所以一直没有报警。”赵某元向公安机关表示,后来他发现宋某一直没有醒来,是真的死了,就找来麻袋和蓝色袋子将其套住,扔在了出租房内。
第二天一早,赵某元和其妻子跟房主王某说要回老家看病,就逃离了北京。二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都留在了出租屋没有带走。
冒用他人身份逃亡8年被抓获
根据王某在公安机关的证言显示,因赵某元夫妻二人离开时,跟其说回头还回来卖烧饼,那间房子他就一直没有租给别人,中间也没有人进去过。
到了2003年3月24日,因王某的妻子说有人要租那间房子,王某便去收拾屋子。但一进屋,就看见房间东北角放着一个麻袋,里面装着东西,还散发着一种腥臭味。见此情景,王某立即赶到派出所报案。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尸体高度腐败,经颅像重合鉴定,确认尸体就是宋某。
同时,北京大兴警方在房间内,发现了赵某元二人的各类证件。
据了解,当时出租房附近没有视频监控,民警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比对,发现赵某元就是凶杀嫌疑人。但距离案发已有大半年,赵某元早已不见踪影。
2002年3月26日,赵某元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上网追逃。
直到2019年7月22日,赵某元被甘肃省天水市被公安机关在一出租房内抓获。到案后,赵某元坦白自己多年来一直冒用他人身份生活,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店主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3年
在法院审理期间,赵某元及其亲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宋某的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元。宋某的近亲属也对赵某元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赵某元从轻处罚,并出具了收条和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赵某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赵某元及其近亲属在法院审理期间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北京二中院因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元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