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检察院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勒死强奸汉一案在列,被形容为“对强奸行为实施特殊防卫的认定。”
案发2018年9月23日晚19时许,许某某醉酒后将周某某仰面推倒在稻田里,意图强行与周某某发生性关系,后被周某某用软管勒颈致窒息死亡。
彼时,“昆山龙哥案”备受社会关注,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也爆发式增长。
潇湘晨报记者从枞阳县多位村民口中了解到,案发时周某某50多岁,许某某年龄在60岁以上。2019年6月,周某某被判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后,便离开了村庄,去外地生活。
今年11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当事人周某某,她称,事发后自己就离开村子,去了老公打工的地方。
其不愿再回忆往事,没想到会勒死对方,觉得愧对死者,“民警说我可以走的时候,我以为他们叫错人。不管怎样那都是一条人命,我现在不敢回家,希望事情不要再扩大了。”
【1】路遇
最高检发布的信息显示,当时,许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路过农田,遇见刚打完农药正要回家的妇女周某某。遂趁四周无人之机,下车将周某某仰面推倒在稻田里,意图强行与周某某发生性关系。
同村一位村民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周某某50多岁,为人老实本分,干活勤奋。平时,她主要在临近的县市打工,一般也很少在家里。“如果是农忙季节,她一般都在村里打小工。那天,她白天打工,晚上回来干农活。”
许某某年龄在60岁以上,有老婆孩子。“那天,他开车在田里去做事,晚上八九点钟回来,骑着三轮车路过就看到这个女的了。”其称,“我记得那天还下了小雨,天阴阴的。”
【2】软管
反抗过程中,周某某用手乱抓,将许某某头面部抓伤,并在纠缠中,用药水箱上连接的一根软管将许某某颈部缠绕住。许某某被勒住脖子后暂停侵害并站立起来,周某某为了防止其继续对自己实施强奸行为,一直站在许某某身后拽着软管控制其行动。
当地村民形容,“许某某中等身材,周某某大概1米5,比较瘦小。”也有村民补充,许某某身体不太好,精神方面正常,和周某某没发生过节,“想不通,他怎么会做这种事。”
二人先后在稻田里、田埂上、许某某驾驶的三轮车上对峙。对峙将近两小时后,许某某下车,上身斜靠着车厢坐在田埂上,周某某也拽住软管下车继续控制许某某的行动。
许某某提出软管勒得太紧、要求周某某将软管放松一些,周某某便将软管放松,许某某趁机采取用手推、用牙咬的方式想要挣脱软管。
周某某担心许某某挣脱软管后会继续侵害自己,于是用嘴猛咬许某某手指、手背,同时用力向后拽拉软管及许某某后衣领。
【3】自首
周某某拽拉软管持续片刻后,许某某身体突然前倾、趴在田埂土路上,周某某认为其可能是装死,仍用力拽拉软管数分钟,后见许某某身体不动、也不说话,遂拎着塑料桶离开现场。
次日清晨,周某某在村干王某某的陪同下到现场查看,发现许某某已死亡,遂电话报警、自动投案。经鉴定,许某某符合他人勒颈致窒息死亡。
据知情者透露,“派出所来人的时候,我们都在边上。周某某是第二天早晨4点多钟才跟村干部讲的。因为第二天还要到城里去打工,所以她起得比较早,看到那个人还躺在那里,就跟村干部交代了这个事情。”
其表示,办案的民警当时在村里,做了很多的调查,后面派出所就把她逮捕,关了一段时间才放。
资料显示,2018年9月25日,周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安徽省枞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30日枞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4】释放
同年11月28日,枞阳县公安局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枞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枞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某的行为可能属于正当防卫,遂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并重点围绕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退回补充侦查、补强证据。
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周某某对正在实施强奸的许某某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许某某死亡,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于2019年6月25日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村民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周某某在村里很老实,家庭条件比较艰苦。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但家里的开支和小孩上学的钱仍需周某某负担。
许某某平时为人也正常,二人没什么过节,也不怎么来往。在事发之前,有村民听说他跟家里人讲,自己以后有什么事死了,不要去找人家的事,不要闹事。
一村民说,周某某无罪释放后直接从看守所走了,没有回村子。(记者 肖洁 实习生 田思敏 刘颖婷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