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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民不愿取消农业户口:错过拆迁就倒大霉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 责任编辑:莫非 2014-08-03 07:11:48 -- 字号:TT

    部分农民不愿取消农业户口

    认为农业户口有优势,而在城市工作不稳定

    中国户籍改革意见反馈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在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对落户城镇,农村户籍居民持什么态度?记者在长沙街头随机采访了不少农村户籍居民,当被问到“作为农村居民是否想过要转为城市户籍”时,多数人表示“不愿意”。至于原因,有人表示“农村有地,有地就踏实”,有人说“农村现在保障多了,农村人一样可以买社保”。

    个案

    “在农村有田有山有宅基地,有补助、社保”

    25岁的王双双从出生到现在户口一直都在湘潭农村。王双双认为,农业户口有优势,“我现在也能享受医保和社保,城市户口居民虽然有社保,但工作不稳定。即使在城里有固定工作,还是不想转。转户籍麻烦。 ”

    按照相关法律,农村房屋遭到拆迁,户主将获得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款。在村里,王双双听说了“拆迁的传言”,“如果我转出去后马上拆迁,就倒大霉了。 ”

    31岁的肖田力是长沙县人,上大学前,她的户口是农业户口,上大学时户口转到学校,毕业后她想办法将户籍转回到农村。“从没想过转到城里。我在农村有田有山有宅基地,还有补助、社保。我要想去长沙市里买房一样可以。”她表示,乡里的地,她可以种果树、种菜,退休后还可以在乡里建房,她不会再把户口转到城里去了。

    目前政策

    不得以退土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意见》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哈尔滨近六成农民工倾向“流而不迁”

    近日,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针对哈市农民工市民化倾向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哈市近六成农民工倾向“流而不迁”。与城市户口相比,农村土地对农民工的“吸引力”更强。

    农民可享受各项国家补贴政策

    调查中,在被问及对城镇生活总体评价时,近八成农民工表示比较满意。然而,59.2%的农民工不愿落户城市,只有40.8%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在城镇落户,因为孩子在城里上学、工作机会多,医疗和养老也相对更有保障等。

    农民工不愿在城里“安家”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农民可享受各项国家补贴政策。此外,近一半农民工表示不想放弃土地和农民身份,担心转变为城镇户口后会失去原有的土地。

    此外,农民工不愿进城落户的原因还有:进城生活成本高,买不起房;没有稳定工作,无法立足;农村有家人亲属,不愿离开老家;农村生活安逸,节奏慢等。

    进城农民享受社会保险比例较低

    调查显示,82.9%的农民工不了解近期出台的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政策,65.3%表示不知道城镇落户的条件。“农业户口在宅基地、部分省市的二胎政策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但死亡赔偿、社保、医保、低保、住房、子女借读费等福利水平相对较低。”长期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说。浙江湖州德清县此前梳理的结果显示,当地城乡居民间存在33项因政策不同而产生的“待遇差异”,这些差异覆盖了居民生活、就业多个方面。

    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在城镇享受医疗保险的占3.1%;享受养老保险的占12.0%;享受失业保险的占24.3%。总体来看,进城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险比例较低,如果生了大病或发生工伤事故,大部分人都将自己承担费用。

    宽心案例

    四川兴文县户籍改革

    农民变城镇居民,土地依然在手

    农民变居民,土地还在手,这不是梦想,而是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一场刚刚拉开的全放开、零门槛的户籍改革。

    5月28日,兴文县政府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印发了《兴文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此次兴文的户籍改革不仅全面放开了县城及小城镇落户限制,而且创造性地提出让农民‘离土不失地、离乡不失权’,明确农村土地权益方面给予保障,并统筹就业、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兴文县委书记沈军介绍说。据《四川日报》报道

    户口性质不同衍生的差异与突破

    ●就业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农业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年;而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教育

    随迁子女高考

    《教育法》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并到当地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

    【突破】

    根据《意见》,将建立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养老

    新农保

    如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职工养老保险

    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个人账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以职工缴费35年退休为例,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可达在职时收入的六成。

    【突破】

    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超过15年就可按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新农保中缴纳的个人账户权益也可累加到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

    土地

    申请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廉租房或经适房的标准第一个便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困难人群无法申请。

    房屋拆迁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附着物,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所占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时,货币补偿的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突破】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改为“公平补偿”这一原则,就是按市场价格或同类土地的价格进行补偿。

    观点

    清理不平等法律条款须与户改同步

    在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看来,清理不平等的法律条款须与户籍改革同步推进,“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按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标准。凡条件成熟的,应尽快调整相关政策,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研究制定分步实施的办法,提出完全脱钩的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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