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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名矿工为躲避保安藏黑煤窑中毒身亡(图)

来源:新京报 作者: | 责任编辑:龙喵 2014-08-22 07:59:33 -- 字号:TT

8月19日,周口店长沟峪,位于山顶附近的一处黑煤窑,两位死者家属在附近查看。新京报记者

    8月19日,周口店长沟峪,位于山顶附近的一处黑煤窑,两位死者家属在附近查看。

    新京报讯 4月18日晚22时许,房山区周口店镇长沟峪山中一处黑煤窑,三名矿工在井口铺设铁轨时,遇到镇政府聘请的保安巡逻,三人躲入深井后身亡。

    法医鉴定中心称,三死者系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对此,家属表示不认同,称三名死者身上有多处淤青,怀疑是外力伤。同时,家属提出,三人是因为被保安追撵,才跑进井里导致最终身亡,“保安也有责任。”

    昨日下午,房山区宣传部通报称,三名盗采人员系躲避周口店镇矿山执法队检查,自行躲入已查封的巷道内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目前,涉事矿主已被追捕。

    幸存矿工

    三工友躲保安进入深井

    事发时,煤窑矿工刘坤侥幸逃过一劫。

    昨日,刘坤称,4月18日晚7时,他们一行8人分别进入两个井口。当晚22时许,他和死亡矿工赵海等三人一组正在铺铁轨,突然看见几名保安过来,“保安巡山,见到黑煤窑的工人干活就抓。”

    刘坤说,他们见有保安,立即朝井内跑,“其他三人跑到井底内,我年纪大了,跑到半路跑不动,就坐在地上。”刘坤说,他看到杨金龙(另一名死者)从井底往回跑,“距我约一米远时,他说井内氧气不足。”

    听到这话,刘坤连忙回身向井口跑,跑了10多米远,正好遇到几名保安。

    “他们问我咋回事?我就说井内熏人了。”刘坤说,保安将他救上去后,准备再次救人。当时,杨金龙离井口较近,保安去拖他,但只拖了一米多远,拖不动。

    刘坤说,当时他给保安下跪请求他们下去救人,但保安说下不去,没法救,随后拨打120并报警。

    刘坤称,这个窑口深约200米,因好几天没人下井,井内一直没通风。他缓过神后,赶紧打电话让人把风机打开,“这时三人在井内熏倒已两小时。”

    死者家属

    保安追撵致事故应担责

    根据死者家属出示的北京院前病案记录显示,事发当天周口店派出所民警告知长流水村有患者昏迷,拨打120急救,由于路况救护车无法进山,于山下等候,4月19日凌晨4点15分将患者解救,但患者已死亡。

    王秀琴是死亡矿工赵海的妻子。她回忆,4月21日,她和另两名死者的亲人一起,见到了各自亲人的遗体,并被警方告知三人在一处煤窑内死亡。

    8月19日,三名死者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们见到死者遗体时,发现三人头部、胸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淤青,“我们认为是外力伤,死亡原因不明。”

    同时,王秀琴称,事发时,三人均在煤窑内铺设铁轨,发现保安跑上来抓他们,怕挨打,才向井内跑,保安的执法方式存在不妥,“是因为保安往洞里撵,保安也有责任。”

    房山区

    3人自行躲入已查封巷道

    据死者家属提供录音显示,法医告诉死者家属,他们通过抽血等一系列鉴定,认为死者系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三名死者身上并无明显骨折,也无人为掐、捏等外伤。”

    矿工刘坤称,事发时,他曾同救援人员下至井内,并将死者抬起后,放置于推车内,然后推出井外,“推车上到处是石块,可能救援时,石块磕碰到了身体上。”

    昨日下午,房山区宣传部门通报称,4月18日22时许,房山区周口店镇长沟峪山中一非法开采点发生意外事故。接报后,房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将一名盗采人员刘某(男,49岁,河北省围场县人)救出,另有3名盗采人员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同时称,3名盗采人员系躲避周口店镇矿山执法队检查自行躲入已查封的巷道内,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目前,涉事矿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房山警方追捕。另外4名参与非法开采的盗采人员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探访

    矿工:出事窑口已挖了几年

    房山区曾是北京煤炭主产区,2010年,为保护生态环境,房山下令年内关闭全区所有小煤窑。

    事发的窑口位于长沟峪附近一处深山中,窑口距山底约几百米高,极其隐蔽。

    该山顶共有两个窑口,高度相差约15米。8月19日下午,较低处的窑口被木门封闭,路面留有车印和脚印,早已无矿工身影。

    在该窑口上方,便是出事的窑口。井外,一根根木头搭起一条走廊,由此进入,便能进入井内。

    据矿工刘坤介绍,这两处窑口挖几年了,出煤不多,同属一家矿主,共有约10名矿工。事发时,他和赵海等四人在上面一处窑口铺铁轨,剩余人在下面的窑口干活。

    “这就是黑煤窑。”刘坤说,平时保安经常到山里抓私窑,工人是抓了放,放了抓,“反正没啥大事,工人抓住后,就待两天,老板掏钱把人赎出来。”

    刘坤称,这次他们是第一次被抓,但没想到出事了,三人死在井内。

    追访

    当事保安有无执法权?

    死者家属还提出,当事的保安是哪儿的,是否受雇于政府部门,其有无执法权?

    8月19日下午,在事发窑口通往外界的村口处,设有一个检查站,一旁设有限高杆,三名身穿制服的保安人员正在看守路口。

    据保安人员介绍,他们平时24小时值班,轮班倒,一班值8小时,“最近出事了,是最紧张的时候,什么车都不能放。”

    该检查站保安说,自己属于保安公司,但属于镇政府雇佣,“政府让我们干嘛,我们就干嘛。”

    2013年,周口店镇宣传科董女士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负责管理矿山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去巡逻,包括镇政府聘请的保安,协查人员一旦发现就去炸封,“镇里管矿山的科室每天都在巡逻”。

    对于保安是否属于政府部门等问题,一连两天,记者多次联系房山区宣传部门,对方均表示正在核实。

    律师说法

    保安单独执法属越权行为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聪表示,保安属于保安公司,政府可能人手不够,无法有效打击黑煤窑,于是委托给保安公司,但保安并无执法权力。

    郭聪称,保安在巡查时,发现黑煤窑,即使证照不全,也无抓人权力,保安应该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及时反馈,由执法部门前来处理。

    郭聪认为,假如保安直接抓人,单独行使执法权力,属于超越职权行为,导致伤亡事件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郭聪同时称,三名矿工身亡的直接原因是黑煤窑违规作业,不符合安全标准,煤窑负责人和组织生产的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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