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建设是习近平同志担任各级党委书记时始终高度重视的大事。不管是当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和市委书记还是省委书记,乃至全党的总书记,他抓作风建设是一以贯之的。从当年在正定制定实施“六项规定”,到在宁德制定执行“十二项规定”,再到十八大之后中央政治局制定并执行“八项规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习近平同志抓作风建设的持续思考和重要方法。
提出“六项规定”号召真刀真枪干一场
在正定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非常注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这具体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也体现在作风建设上。1983年12月,他担任正定县委书记不久,就主持制定《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总揽全局,抓大事,谋大势;反对官僚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搞好班子团结,维护班子统一;坚持以身作则,不搞不正之风;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树立雄心壮志,为“四化”创优争先。他在1984年1月召开的正定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各位同志都应有敢于创新、开拓前进的劲头,以虎虎生气在思想、作风诸方面给群众耳目一新的感觉。
1984年2月召开的正定县委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实现正定经济起飞问题。习近平同志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做促进经济起飞的实干家,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有一个突破性的变化,就是一定要树立求实精神,抓实事、求实效,真刀真枪干一场。他强调,衡量一个干部好与差,就是看他能不能办实事,能不能打开局面。要坚决扭转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唱高调、尚空谈等假大空的恶习。这次会议提出要下决心搬“文山”、填“会海”,扭转单靠会议和文件指导工作的作风,实行面对面领导。1984年3月,在全年工作基本部署就绪之际,习近平同志给正定四大机关写了一封信,敦促大家把大量工作转向落实,着眼于基层,着力于实际,下去实实在在地调查研究一番,更有效地指导工作。他强调,干部下基层要一扎到底,利用第一线、第一手情况,亲自进行一番剖析。要创造性地工作,扎扎实实地工作,不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工作效率问题。他推动正定开展了“效率月”活动,各部门思想上重效率、工作上讲效率,机关风气为之一变,推诿扯皮的事少了,工作节奏变快了。针对效率月过后有些部门作风问题有所回潮的情况,他在1984年2月的一次会议上指出,作风是思想工作状态的外在表现,呼吁同志们统一行动,扫一扫阻碍我们前进的这些积弊。他要求各级干部认真照照镜子,开展“四查四树”:一查组织纪律性是强是弱,树立令行禁止的领导作风;二查文件、会议质量是高是低,树立新鲜健康的文风会风,开会、发文坚决实行少、短、精;三查办事速度是快是慢,树立讲求时效的工作作风;四查处理问题是硬是软,树立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
提出“十二项规定”强调肃正风气
“十二项规定”是习近平同志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期间主持制定的。当时,廉政成为党风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他强调,领导干部持身必须以清廉为准则,凡利禄名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如果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在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上不成为榜样,就无法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建章立制。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根据这样的思路,1989年3月底,在习近平同志推动和主持下,宁德出台关于地委和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12条规定,主要包括:(1)在职期间不准以任何名义占地营建私房。(2)不准个人介绍基建工程。(3)不准贪污受贿和索贿。(4)不准违反招工、招干、招生、毕业生分配、征兵、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和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私自安插子女、亲友,谋求特殊照顾。(5)不准在干部的提升、晋级和调配选拔上,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干部工作程序。(6)公务往来不收礼,不向基层单位索要各种产品、礼品,索购紧俏商品。(7)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要严格要求按接待标准办伙食,按规定缴纳伙食费。(8)不准公车私用。如特殊情况私事要用车,要向车辆管理单位缴纳用车费。(9)不准利用职便以任何名义参与经商办企业。(10)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奖励。(11)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准为违法乱纪的人和犯罪分子说情袒护、徇私枉法。(12)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一个多月后,1989年5月,又出台了5条补充规定:一是不准购买新的进口豪华汽车。二是不准修建超标准的办公楼、宿舍。三是领导下乡要轻车简从,不要到当地边界迎接上级领导。四是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除有关人员外,不要层层增加陪同人员。五是今后领导干部生病,各部门、各单位不能用公款赠送慰问品,不能以各种理由用公款向领导赠送礼品;如有违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领导干部要把物品退还有关部门、单位或上交。
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要通过肃正风气、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对党员干部来说,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既要做“廉吏”,又要当“勤官”,努力做到“廉不言贫,勤不道苦”。不管是在比较贫困的宁德,还是在经济发展相对快的福州,他都强调真抓实干,提倡“滴水穿石”精神,要求大家立足实际又胸怀长远目标,一步一个脚印、锲而不舍。他强调行动至上,坚决反对那种人浮于事、松垮散慢的习气,提倡满负荷和紧张高效的工作节奏,要求大家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他提出来的“马上就办”,不仅成为福州打造效能政府、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还推广到福建全省。
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促进作风建设好转
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四年半,始终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他要求浙江的干部拎着乌纱帽干事,不要捂着乌纱帽做官。在2004年7月全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他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省人民作出6条廉政承诺时,语重心长地告诫与会干部要算一算“经济账”“法纪账”“良心账”。他说,每个领导干部只有想清楚、算明白了这“三笔账”,才能真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他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实行自我约束,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习近平同志指出,开展作风建设要抓好三个重要环节: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中去;二要加强教育,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中,建立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机制,打牢思想道德基础;三要加强监督,严肃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在监督方面,浙江专门制定了10项具体制度,包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从制度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践行良好风气,必须以上率下,注重落实。习近平同志鲜明提出,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防止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的现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既抓好本级,又带好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他指出:领导干部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干事,怀着如临如履的心态保持干净。领导干部手中握着权力,权力用得好可以用来干大事,为人民谋利;用得不好就会被污水沾染,有时不知不觉之中就会陷入“温水效应”之中,这样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他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四个落实”的要求:必须落实到理念上,牢记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德行上,注重修身养德,在实践中陶冶道德情操;必须落实到用权上,坚持秉公用权,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必须落实到自律上,始终严于律己,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想一想什么是“公仆”,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经常想一想什么是“权力”,确保权力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经常想一想什么是“考验”,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为了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浙江省委把2007年确定为全省的“作风建设年”。结合浙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际,提出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完善学习制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二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制度;三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制度;四是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不得搞层层陪同,推行自助餐或者便餐、快餐;五是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六是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这六个方面的工作都很实,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
制定实施“八项规定”雷厉风行抓作风建设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对调研、会议、简报、出访、警卫、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提出具体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由此起步抓作风转变。习近平同志强调,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制定这些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他特别指出,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舒适度就有问题了。就是要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这也是新形象新气象。他强调,中央“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
作为改进作风的后续动作,从2013年6月到2014年10月,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会议上和总结会议上,在对联系点的调研指导中,在其他多个场合,习近平同志对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过很多重要论述。他指出,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抓“四风”要首先把中央“八项规定”抓好,抓党的建设要从“四风”抓起,办好一件事后再办第二件事。他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收尾决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抓作风建设的方法论,就是要“抓常、抓细、抓长”。抓常,就是经常抓、抓常态,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抓细,就是深入抓、见实招,抓住问题,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抓长,就是持久抓、见长效,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从体制机制层面破题,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习近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和历史担当,着眼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跳出历史周期律深入思考,对做好“赶考”反复强调。他指出,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我们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如果不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从正定到福建,到浙江,到上海,再到中央,习近平同志立足不同时期作风建设的实际,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制度规范,抓贯彻落实,始终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前后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看看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所展现出来的新风正气,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以自己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人民稳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林振义 作者系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