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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局下属公司放高利贷 刑讯逼供借款人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2015-10-10 14:57:08 字号:A- A+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办案方: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被指以其下属企业与社会企业合作,对外放贷,月息6%。而嫌疑人家属公开实名举报称,正是这种“官方高利贷”特殊的追讨方式,导致一家地产企业陷入停顿,企业负责人身陷囹圄。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卷宗显示,济南新大洲贸易中心解放路分中心,于2010年与该中心负责人的亲家签订合作协议,随即对外“投资”近2000万元。而其操作手法与民间高利贷完全相同,利息则为每月6%。

    2011 年,因还款纠纷,直接向上述“官方”借贷的两家企业及间接借贷的一家企业,均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企业负责人随即被控制。其中有企 业负责人在一审曾被以合同诈骗及集资等罪判处无期徒刑,随即引发其家属公开实名举报,由此揭开“官贷”往事。

    目前,该案已被发回重审,在不久前的一次开庭中,犯罪嫌疑人当庭指出诸多证据存在明显问题,而其家属则再次向有关部门发起实名举报,认为公安存在“以案讨债”之嫌。而记者获得一份看守所记录显示,有企业负责人在提审时被打伤并被送往医院诊疗。

    警员与亲家的合作

    资 料显示,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济南新大洲”)系济南市公安局于上世纪90年代注册设立,其经营范围为五金、建材、批发、仓储、咨询等。一直以 来,其负责人均为公安局派任。2009年末,该中心申请设立解放路分中心,并任命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警员齐贵舟为负责人,办公地则为历下分局院内。

    仅 从工商资料来看,无论是济南新大洲,还是其解放路分中心,都不应有投资这一业务。但2010年6月13日,齐贵舟却以分中心名义,与其女儿的婆婆、张华签 订合作协议,商定由解放路分中心对外寻找、接洽投资对象。且诸多条款显示,拥有警方背景的解放路分中心,还可以直接将张华的资金打给投资对象。

    在“甲方(解放路分中心)的权利义务”一项下,规定“甲方有在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协助乙方处理纠纷主张权利的义务”。而张华支付给解放路分中心的“咨询费”则约定为投资数额的2%。

    而 记者从多方核实,齐贵舟的女儿与张华的儿子为夫妻,亦即齐贵舟与张华为亲家。而来自济南警方的人士透露,这一协议看似企业帮张华放贷,而实际情形可能是资 金亦来自企业。“过去经费紧张,有些公安部门通过下属企业盈利,来补足经费。张华在里面的作用,有可能是充当出面人,或者说来做掩饰的。”

    记者获得的证据资料显示,由齐贵舟牵线,张华先后向张卫、董进借出1100万元和840万元。其中董进又将其中的319万元借予刁继龙。从签订的相关手续来 看,双方均采取了民间借贷常用的手法,即把利息提前扣除。由此计算利息,则张华放贷为每月5%,而董进则又以同样利息放贷给刁继龙319万元。实际打款则 为齐贵舟将扣除首月利息42万元后的658万元打到山东楷康账上,之后再从山东楷康账上转出,留下319万元。

    此外,在张华与董进的《借款合同》中,双方还约定这笔借款用于董进收购某企业,并约定了“利率、罚息和复利”,规定在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况下,相关利息则变为每天1%。

    而张卫则在此前庭审及相关申诉中声称,所谓“借款”实系齐贵舟与其合作煤炭生意的投资,并以二人一起租赁办公地的相关记录为证。他认为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煤炭生意赔钱后,齐贵舟因此想要收回投入。

    有趣的是,相关笔录中显示,张华与张卫、董进、刁继龙并不相识,这些合作或借款,均由齐贵舟出面办理。甚至,刁继龙家属在举报信中指出,部分“张华”的签名,实为齐贵舟代签,他们由此认为张华并不是真正的“放贷人”,资金也非张华所有。

    逼债与诈骗

    这一质疑并未获得法院支持,法院亦未对此做调查。而相关举报则至今未有任何答复。

    报案资料显示,2011年3月15日,张华向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董进以借款名义诈骗其795.48万元,并称这一借款实由其亲家、历下分局警员、解放路分中心负责人齐贵舟联系接洽。

    “我见过董进,对他一点也不了解。整个过程全部是齐贵舟找我进行操作的。”张华在笔录中对警方称。而齐贵舟则在当年4月6日接受警方询问时,称董进以刁继龙 控制的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楷康”)所售房产为抵押,短期借款未还,遂前往催要,但之后发现山东楷康并未动工建设地产。

    “未动工建设,是因为当时官方还在处理地的问题,没有及时将土地给我们空出。”刁继龙的亲属称。

    一份由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燕山公司”)与山东楷康签订的《奥体西苑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显示,在2009年8月,代表官方的燕山公司将经十东路南侧B地块中的329.85亩交由山东楷康开发地产。

    在2011年时,山东楷康已开始做预售工作。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张华曾与山东楷康签订“优惠购房协议”,另有不少群众向楷康预交了定金。而齐贵舟在上述接受警方询问时,则称董进以楷康的地产做了抵押。

    显然,由齐贵舟经手的这些“借款”,在彼时已经出现问题,而刁继龙亲属及下属回忆称,在2010年12月,刁继龙曾派下属找董进要求归还借款,但后者表示“不着急”,而刁继龙认为利息颇高,应及早归还为好。

    “之后就是齐贵舟发现张卫那边的钱给不上,就找刁继龙希望由他替张卫还钱,刁继龙没答应,于是就开始搞人。”刁继龙家属称。

    事实上,张卫与董进二人在企业任职上有交集,而刁继龙却与二人并无交集,只是做生意时认识。且刁继龙强调董进向张华借的钱,之所以先进入山东楷康的账户,是应董进要求走账,且相关协议也都注明,这并不属于刁直接与张华发生联系。

    家属和员工回忆称,在2011年4月,齐贵舟即前往山东楷康办公地,明确要求刁继龙归还700万元,彼时的理由即资金最初是打到山东楷康账户上的。“董进和他们有协议,有借条,写的很明确,董进从他们那里借,我们从董进借,我们只借了319万元。”

    但并未与张华及齐贵舟直接发生借贷的刁继龙,在2011年7月6日被当地警方控制,在此之前,张卫、董进则均已被控制。有山东楷康职工证实,在前往查扣该公司财物时,齐贵舟出现在现场。

    蹊跷的是,刁继龙最初是以涉嫌合同诈骗刑拘,但此后未获检察院批捕。当年8月12日,刁继龙则被变更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继续羁押,9月6日,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这些变化,刁继龙的家属在拿出大量源于警方的时间记录,指出警方存在明显作假。

    在一审判决中,刁继龙最终被认定为诈骗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其诈骗指的是山东楷康的房地产预收房款行为。但刁继龙认为这是地产行业最常见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其与燕山公司的合同足以证实这一点。

    被控制后“遥控”还钱

    楷康公司原职工常虹,出具证词称,在刁继龙被控制次日,她便接到刁继龙本人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如果把董进欠张华的钱还上,他就能出来了。”常虹随即 联系刁继龙的亲属在农业银行取出三百多万元,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旁边的一家农业银行营业厅,见到齐贵舟后,根据齐贵舟提供的账号,把钱打入了张华的账 户中。

    而刁继龙的家属和员工则称,在刁继龙被控制之前,齐贵舟曾多次带人到楷康公司逼要债款,并提出由刁继龙替董进归还另外的欠款。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但这次还款,并未能让刁继龙恢复自由。山东楷康的办公地被查抄后,公司价值700多万元的多辆豪华轿车亦被警方查扣,刁继龙名下房产内存放的字画、金银等亦被查扣。但刁的家属称,这些财物迄今未被随案移交,去向不明。

    “如 果单纯说刁继龙和董进的欠款问题,那么刁的资产是完全可以还得起的,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抓刁继龙之前,出了一个插曲。”有知情人透露,这个插曲即当年有 人向上级寄送了一份匿名信,该信件中称齐贵舟及历下区分局主要领导以警方资金对外放高利贷,通过张华等人从中谋取私利。

    知情人称这封信最终落入警方手中,于是通过董进间接向张华借贷的刁继龙,被怀疑撰写了这封匿名举报信。

    “根本不可能,刁继龙当时忙着房地产的事情,而且不可能为了这么几百万做这样的事情。”刁继龙家属坚决否认山东楷康及刁继龙本人与那封匿名性有任何关联。

    在被“遥控着”向张华打款三百多万元后,被带走协助调查的家属被放回,而刁继龙则迎来了批准逮捕的消息。

    不久前,有警方人士提供的一些资料显示,在看守所2011年8月12日及13日的记录上,刁继龙被有关人员前来提审并打伤,且送往医院诊疗。

    而刁继龙则在庭审中称,自己最初被控制在经侦部门的地下室,期间有多次被严重殴打。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有矛盾,有争议,可以发起民事诉讼,但他们的种种行为,太过分,也太不守法了。”刁继龙家属在公开实名举报中,质疑张华并无如此多资金,认为该资金来自警方。

    记者注意到,在张卫写下的一份33页陈述中,称自己和齐贵舟系生意合作,而非简单借贷,且称齐贵舟还曾与其他民间借贷公司合作。他还称所有购买煤炭均可查实,并不存在任何虚构。此外,张卫在上诉状中称,介于齐贵舟系历下区警员,所以查办此案时应回避。

    被扣财物被指不知去向

    2013年11月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济刑二初第22号判决,认定刁继龙所收近3000万元售房款为合同诈骗,刁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张卫、董进则因犯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分别被判19年和14年。

    此后,三人提出上诉。2014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前述判决,并发回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不久前,济南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但首次开庭时,刁继龙就公诉中出现的大量证据发起质疑,指出在自己被控制后,依然有用自己卡前往酒店消费的记录。

    “本来是拿出来要证明刁继龙在挥霍,但这个证据被刁继龙说穿后,旁听的购房者都笑了。”参与旁听的刁继龙家属回忆称。据了解,该案在开庭一天后,举证阶段尚未进行完,随后休庭,近日又通知将于10月14日开庭。

    关注该案的,还有几十名向山东楷康交了购房款的群众。在公诉材料中,这些人(数字有争议,刁继龙家属认为有虚报之嫌)共向山东楷康交了近3000万元。

    “当 时政府那边迟迟不能把地给我们,所以建房晚了。但这根本不足以让购房人不满到去闹事,恰恰是一些人别有用心,在刁继龙还了钱之后,又去找这些购房人,让他 们去报案、闹事,让媒体报道说刁继龙是诈骗,是虚假项目……最终让案子变成了合同诈骗。”刁继龙的家属称。

    记者了解到,刁继龙当初要开 发的那一地块已经被其他地产商介入。刁继龙的家属表示,将发起诉讼追究燕山公司的违约责任。而根据双方的协议,若燕山公司违约,则需要向山东楷康支付 5000万元。但刁家人称,尴尬的是,由于山东楷康的相应公章等均被警方扣留,所以无法以企业名义发起诉讼。

    “如果当初购房者看到这个,他们会闹事吗?有人故意向购房者隐瞒了这个协议。”刁继龙的家属提供的多份截图显示,刁继龙名下多辆被查扣轿车,均经常出现在道路上。除此之外,家属认为另有价值不菲的金银、字画等物不知去向。

    记者与张华取得联系,对方称钱确实是自己的,但关于整个事情,她表示均由齐贵舟操作,自己并不知情。截至发稿时,警方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在2013年,刁继龙的家属选择公开实名举报,将相关证据及对警方的诸多质疑均发布在互联网上,并递送多个相关单位,但始终未获任何回音。

    对于济南新大洲,当地警方人士分析称,可以将其理解为带有三产性质的下属企业。其经营范围中所包括的消防器材、照明器材、电子产品、摄影器材等,也是公安日 常采购物品,带有服务内部的性质。齐贵舟这种以警员身份负责企业的情况,过去并不罕见,但他也指出显然需要更加规范化。“对内做一些采购、服务可以,但如 果参与对外放贷,肯定不行。”该人士透露齐贵舟已在案发后不久办理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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