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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普通二手房满两年交易免征增值税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2016-04-27 08:08:23 字号:A- A+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此前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如果出售的普通住宅房产证不满两年的,要征收5%的税率。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如果房产证不满两年,按照5%的税率计税;房产证满两年的,按差额部分的5%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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