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近日,有湖北省黄石市群众向《法制日报》记者举报称,黄石市重点项目奥体中心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开工,属于违法建设。
吕魏是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四棵村姜家咀湾村民。近日,他向《法制日报》记者举报称,黄石奥体中心的建设方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在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没有公示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就违法进行征地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而且,黄石奥体中心工程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村民举报情况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项目名称范围“说不清”
从黄石奥体中心项目选址的消息传出,吕魏等人就听闻村里要搞征地拆迁。
据吕魏介绍,去年年初,金山街办等陆续到姜家咀与农户商谈征地拆迁工作。
“当时签了份空白‘协议’,还让把身份证交上去。”吕魏说,不久之后,房产评估公司就到家里搞评估。
吕魏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房屋评估报告单》,评估单位是“湖北九洲房地产评估经纪事务所”,时间是“2015年8月6日”。不过,这份评估报告单上没有盖公章。
两个月后,2015年10月15日,金山街道办事处发布了一页纸的《拆迁公告》。吕魏等人向记者提供了公告照片。
公告称,“因奥体中心棚户区建设需要,经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四棵村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项目名称是“奥体中心项目”、拆迁范围是“四棵村下姜家嘴(注:“嘴”同“咀”)、舒家嘴”、拆迁人是“金山街道办事处”,评估机构是“湖北九洲房地产评估经纪事务所”。
“奇怪就奇怪在《拆迁公告》与《房屋评估报告单》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吕魏说,公告上的项目名称是“奥体中心项目”,而评估报告单上则是“冶钢农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经咨询律师,吕魏等人得知,项目不同补偿标准也将不同。随后,吕魏等人先后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想弄明白姜家咀地块到底要建什么项目。
2015年12月4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答复称:“目前,姜家咀准备新建一项目,名称为奥体中心,该项目由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正在编制过程中,还没有进入审批阶段,故暂时还没有环评批复文件。”
2015年12月4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答复称:“我局认真核实后,未收到任何关于姜家咀新建建设项目的相关报批材料及立项批准文件。”
2015年12月8日,黄石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答复称:姜家咀地块在黄金山工业新区总体规划中为商住用地,是否启动该地块建设,分局暂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亦未作出任何行政许可。
今年1月14日,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答复称:经审查,申请公开的《关于金山街办四棵村姜家咀湾的棚户区改造批准文件》信息是大冶市2014年度第74批次(大冶湖棚改还建)城市建设用地批文,面积为22.0566公顷。
“到现在,我们仍不知道村里到底要建设什么项目、依法应当按什么标准补偿。”吕魏说。
拆迁四棵村姜家嘴、舒家嘴的房屋到底要建什么项目?
今年4月19日,《法制日报》记者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找到负责处理回复一事的负责人周小鹏。他告诉记者,环保部门专门向开发区领导及业主单位询问后才做出答复。截至目前,环保局仍未收到环评审批申请。
记者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采访时,项目审批负责人明确拒绝接受采访。
《法制日报》记者查询发现,2015年7月6日,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出了“关于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显示项目选址于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南邻大冶湖,北靠新城大道,东接汪仁镇,西侧为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
虽说弄不清项目范围,吕魏曾步测过从家到奥体中心的距离,“不足1000米”。
项目未获准许即开工
今年4月19日,黄石奥体中心施工现场,多台桩基正在施工,多辆渣土车来回穿梭。
施工现场的宣传板公示了“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概况”: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黄石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承办2018年在黄石举办的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由黄石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计划于2018年3月建设完工。
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奠基石碑上时间是“2016年3月18日”。
3月19日,黄石当地媒体报道了黄石奥体中心开工奠基仪式,称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现场宣布项目开工、市长董卫民讲话,市政协副主席、众邦公司董事长刘昌猛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虽说开工了,土地证、施工许可证却都没办。”吕魏说。
根据我国国土及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证照,且申请施工许可应先期取得土地、规划等许可。
2015年7月6日,湖北省黄石市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布了《关于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申请单位是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单位是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要求申请单位接到批复后抓紧与市直部门衔接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在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法制日报》记者未能查到有关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的土地或施工许可信息。
根据众邦公司官网公布的办公电话,《法制日报》记者致电询问奥体中心项目,工作人员称,该项目已开工,但不清楚开工手续办理情况。
4月19日,黄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之后,向记者明确答复称,奥体中心项目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
4月25日,《法制日报》记者致电负责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黄石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回复称,不清楚奥体中心有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
4月26日,黄石市建委政策法规科(建设稽查执法管理科)工作人员回复称,奥体中心项目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表示将进行查处。
官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还发现,黄石奥体中心项目的建设单位前后不一,分别是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与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7月3日,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代理公司共同发布《湖北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项目补充文件》,包含“根据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本项目招标人名称由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股东是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认缴出资10亿元,该公司在今年2月22日将股东(发起人)由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变更为黄石市国资委;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全额出资成立了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是刘昌猛。
公开资料显示,刘昌猛于2008年起任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2009年11月起至今兼任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湖北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也明确禁止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
(应采访对象要求,举报者为化名)(记者 刘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