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黑龙江窝案的“生意经”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基层法院陆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批中储粮系统干部职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的腐败窝案也得以曝光。判决书显示,在这起窝案中,多名中储粮处级干部为了升迁或者感谢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原党组书记杨宝兴,向其行贿,另外,虚假收购粮食套取现金、利用手中权力选择仓库等都成为这起窝案中的“生意经”。
生意经一
为职务升迁大规模行贿
行贿者自己也是受贿者
在这起粮食系统窝案中,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杨宝兴成为“集体腐败”的核心人物。
案件的判决书显示,向杨宝兴行贿者至少有16人,他们总共向杨宝兴行贿人民币196万余元、8.8万美元和价值4万余人民币的金条两根。
这些向杨宝兴行贿者的背后,是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多个直属仓库,他们为了工作上能获得关照,为了职务升迁,大肆向杨宝兴行贿。
比如,崔某在担任中储粮鸡西直属库副主任和担任中储粮海伦直属库主任期间,为感谢杨宝兴对他的提拔,先后4次送给杨人民币40万元。
任某在杨宝兴去白俄罗斯考察前,在杨的办公室送了2万美元。同年9月,任某被任命为黑龙江中国储备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春节前,时任大兴建库组副组长的谭志华为了自己职务晋升上得到杨宝兴的照顾,在哈尔滨市华旗饭店送给杨宝兴人民币2万元。之后,杨宝兴在谭志华的提拔上提供了帮助,2013年10月,谭志华被任命为中储粮黑龙江大兴直属库副主任。
这些行贿者中,有些自己本身也是受贿者。
对杨宝兴行贿的任某,受贿也在利用他与杨宝兴的关系。任某收受时任黑龙江中储粮虎林直属库主任孙政的人民币10万元,帮助孙政工作调动,使孙政得以原地留任书记。
生意经二
层层腐败手段隐秘
虚假收购套取现金
除了对高层行贿,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窝案中,一些粮库的负责人自己也在贪污、受贿。各种贪污、受贿的手段中,做虚假收购粮套取现金最为隐蔽。
2012年12月,时任中央储备粮建三江直属库主任的李某让副主任牛某利用涨库粮做虚假收购粮,套取现金用于账外花销。牛某了解涨库粮的情况,又分别找到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让各部门出具相应的虚假手续和票据,将涨库粮以重新收购付粮款的方式套出现金,分别存入事先开好的银行卡里,后套取共计125万余元。
2010至2011年度收购季和2011至2012年度收购季,黑龙江中储粮虎林直属库出现涨库,在处理涨库粮时,那位向任某行贿的粮库主任孙政,当时与多名下属一起将涨库粮套出转成现金,他们修改电脑系统数据,将涨库的水稻l640吨、大豆642吨、玉米200吨套出,共计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人民币753万余元。
生意经三
地方粮库、民营粮库“抱大腿”
送钱“买”粮食代储资质
除了贪污,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收粮资质上设门槛,也成为中储粮黑龙江窝案的一个明显的特征。
缺少粮食收储资质的地方粮库和民营粮库为了生存,最佳选择便是“抱”中储粮的“大腿”,一旦成为中储粮直属库委托的“代储点”,这些地方粮库和民营粮库就可以衣食无忧。
为了获得这个“代储资质”,他们选择的手段就是“送钱”,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掌握“选择权”的那些人行贿。
在黑龙江中国储备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的案件中,其收受企业给予的10万元,据这名企业负责人称,2013年3月,他在院里建了容量8万吨左右的粮仓,为了让这个粮仓成为中储粮的临储点,他给任某送了20万元现金。
同江市某米业公司经理,向中储粮建三江直属库申报政策性粮食收购延伸库点过程中,为了能够顺利审批,找到库主任李某,提议送好处费,在延伸库点审批通过后,李某找该公司经理借了120万元,在归还了50万元后将收据撕毁。
生意经四
空买空卖账面倒手
“转圈粮”骗国家补贴
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腐败窝案中,国家严令禁止的“转圈粮”情况同样出现了。
所谓“转圈粮”是指粮库在收购前给相关联企业打招呼,让他们帮助买下粮库以前收储的陈粮。等到实际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陈粮买回。在这个交易过程中,粮食并没有离开粮库,仅仅是粮库和企业之间的账面交易,原地“转了个圈”后,就能为粮库、关联企业等带来一笔国家粮食补贴收入。
2012年11月,中储粮肇东直属库筹资6.5个亿,收购了30.43万吨贸易粮(陈玉米),存放在肇东直属库及16家企业。
但是因为2013年开始粮价持续走低,当时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求肇东直属库在2014年4月份以前将剩余的21万吨销售完毕。为了尽快完成贸易粮销售任务,时任肇东直属库主任的曹某明知卖给粮食收购企业可能会违反规定,仍“不参与、不介入”采纳了时任副主任孙某提议,由孙某暗示多家粮库公司经理将贸易粮转为临储粮。
这是一起典型的“转圈粮”案件,后经司法鉴定,这起“转圈粮”案件中,五家租赁库点用于“空买空卖”的粮食高达6.7万吨,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曹某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