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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增粉丝直播炸商场 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来源:中新网 作者:孙海华 2016-08-29 16:18:07 字号:A- A+

    本报西安8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孙海华)为给自己增加粉丝,陕西省西安市一男子发布视频直播,扬言要炸购物中心。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男子一审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6日晚7时,网民王某通过网络发布视频,称自己要炸楼。视频里,王某称:“大家看到没有,这是赛格(西安市一处购物中心——记者注),他们盖这个楼时都没有给我通知。我今天晚上12点就要炸了这个楼……”

    视频发布后,立即引来了网民围观。没过多久,王某又开始视频直播:“我现在到了赛格10楼,没有一百个亿,我就把我兄弟推下去。”“看好,就是这,今天晚上都炸了。”“家伙都备好了,就差一把火了。”

    连续发布的3段视频,在网上越转越多,也引起了该辖区小寨路派出所民警的注意。派出所连夜组织警力,对案情进行摸排,并对赛格的可疑物品进行排查。就在民警紧张排查时,该男子又发布一段视频:“看见没,赛格老板妥协了,给了我一千个亿……”

    针对该名男子的恶作剧,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某供述:自己是做微商的,通过微信销售手机。

    案发当晚,他路过赛格时,临时起意,想搞一个创意以提高关注度,吸引一些粉丝。于是,他连续拍摄4段视频发布在网上,很短时间,视频点击率就超过了两万。他又发出第5段视频,表示此事“到此为止”。

    法庭上,王某当庭表示悔罪,称自己并没有要炸赛格的想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司法解释”中,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情形,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雁塔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编造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并进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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