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雅娟近日落马。
值得关注的是,孙任职刚满一年。去年3月31发布任免通知显示,她被任命为市国资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也就是说,孙雅娟刚过试用期,就被查处了。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在试用期内,领导干部履行试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正式任职后,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被取消试任职务的,不再享受试任职务的相关待遇。
干部被查出问题,与其是否在试用期内并无必然联系,因为试用期主要用于考察干部的履职能力。而只要是领导干部,不论试用还是正式任职,都必须接受监督。
长安街知事APP发现,试用期并非对所有领导干部设置,一般使用于非选举产生的党政机关厅级以下岗位,廉洁自律情况,也在试用期考核范围之内。
从反腐实践来看,官员履新后短时间落马,通常是“老问题”被发现,比如王保安之弟王宏景上任副市长不到40天就落马了,安徽省政府秘书长杨敬农也是职务变化9个月后出事。
履新,并不说明他们没有问题,而是问题没有被发现。发现问题有多难,小伙伴们看过《人民的名义》定然秒懂。如果组织部门发现了问题干部,绝不会“带病提拔”。
当然,也有一直不收敛、不收手的。根据最后披露的案情,令计划在全国政协副主席任上,白恩培在担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时,还继续腐败。如果给他们的职务设置试用期,那就真是试用期落马了。
试用期内违法,必然难逃法网,如果仅仅是违纪,则有对应的处理办法。
2014年4月24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杨玉英在2013年春节前授权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分送给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延长试用期的组织处理。
由此可见,延长试用期是一种组织处理的办法。上面说了,试用期考察的是干部履职能力,因此一旦未能较好地履行试用职位岗位职责,也有可能会被延长试用期。如果实在不胜任,就只能免职了。
结合当前的反腐形势来看,公示期也好、试用期也好,已成为了更精细、更全面考察一个干部的“缓冲程序”,有利于预防和及时纠正“带病提拔”。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行得正,就不怕组织和群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