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26日电(记者 夏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了解到,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见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郑见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郑见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见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郑见龙开除公职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