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巡视员(一级巡视员)、副主任刘翠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翠乔简历
刘翠乔,女,汉族,1957年9月出生,河北省安新县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入党,工商管理硕士。
1977.10-1978.10天津市北郊区东堤头公社东堤头大队插队知青;
1978.10-1980.11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建筑机械专业学习;
1980.11-1982.09天津市机械施工公司土方二队干部;
1982.09-1984.06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生;
1984.06-1986.05天津市机械施工公司土方二队干部;
1986.05-1996.11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11-1998.12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副处长;
1998.12-1999.07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处副处长;
1999.07-2001.07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处处长;
2001.07-2003.0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处处长(2000.09-2002.06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2003.04-2006.0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总经济师;
2006.03-2008.08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
2008.08-2009.05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9.05-2012.02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作委员会委员(2007.04-2009.06天津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2.02-2014.06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巡视员、副主任,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4.06-2017.09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巡视员、副主任;
2017.09-2018.0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巡视员(一级巡视员)、副主任;
2018.03-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