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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发布2018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过非灯控路口请下车推行

2018-05-19 16:31 作者:尹爽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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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8日讯 继行人、机动车过路口的2018通行细则发布后,今天下午,市交警支队又发布了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包括非机动车过路口需二次过街、掉头需在斑马线推行等。

根据市交警支队的发布,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也被分为灯控路口和非灯控路口两种情况:

●灯控路口倡导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靠左等候。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遇红灯信号时在停止线后方靠左等候,给右转非机动车留出通行空间。

非机动车左转需二次过街。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前行至前方待行区,再按照垂直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红灯时,需在待行区域内等候通行;绿灯时,快速通行。

非机动车掉头需在斑马线推行。非机动车需要到路口掉头行驶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就近的人行横道下车推行通过路口。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非机动车时应靠右侧通行。

●非灯控路口(含路段行人过街)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要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济南交警表示,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路口文明的情怀。非机动车、行人作为交通参与的主体,也应该尽到尊重机动车辆的义务,快速正确地通过斑马线。同时,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也应做到互相尊重,礼让通行。路口文明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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