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的微信朋友圈里
少不了做代购和微商的人
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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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意味着: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马桶盖……这些明年我们都没法代购了?
放宽心,还能买。只是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且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大家别以为自己“只是在朋友圈里打广告”就会没事,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简单说,不论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还是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或是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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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出来了,那要怎么管理?
必须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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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必须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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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的出台,对咱们消费者来说,是好事!
好处多多:
1.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监管越来越严格,代购、微商卖假货不会那么容易了,我们买到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以后在大型电商平台上买东西,将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应当及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