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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报复社会而伤害无辜儿童的将从重惩处

2018-11-29 08:23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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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2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陈玉章、潘永贵执行了死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徐川云执行了死刑;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害两名儿童的罪犯杨胜松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尤其是对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便利条件性侵、残害女童的,对那些把校园学生和留守儿童作为犯罪目标的,对那些为报复社会而伤害无辜儿童的,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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