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23年后,50岁的金哲宏终于获得了清白之身。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
今天,津云新闻记者赶赴吉林,与金哲宏一起度过了“重获自由”后的第一天……
早起就回吉林老家,先去看望前妻父亲,感谢他们对自己儿子的养育之恩,然后想找政府问问住处如何解决,晚上就能看到从韩国赶回来的兄弟姐妹……这是金哲宏11月30日规划好的回家第一天行程,然而,12月1日回家第一天,由于身体不适,他只能在诊所输液,除了与兄弟姐妹相见,其他行程都需要向后推迟。
2日,他将在家人和朋友们的陪同下,拜祭父母。
回家便进诊所 “实在挺不住了”
1日上午,在儿子金永鑫的陪同下,金哲宏离开长春返回吉林老家,决定暂住吉林市市区内大姐的房子。这是23年来,金哲宏第一次走出这么远的路,高速路两侧风景他无暇顾及,“我原来不晕车,可能二十多年没做过这么长时间的车,晕车了,太难受了,贴上晕车贴都不管用。”金哲宏说,他无暇顾及道路两边旷阔的天空和大地,除了难受,心里想的只有“回家”。而说起回家的心情,他依旧觉得茫然,“我进去(入狱)之前,这没有几个楼,都平房,现在变化太大了,我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该往哪走,不知道下一步干啥。”
然而,经历过11月30日宣判无罪的喜悦后,重获自由接踵而来的各种事情,让原本在狱中就疾病缠身的金哲宏更加透支,下午16点半,支撑不住的金哲宏在儿子陪同下,来到了居住地附近的诊所。
诊所医生为金哲宏测量血压,高压142,低压90,很明显的高血压症状,再加上之前的脑梗,医生告诉金哲宏,“我给你打的是舒血宁,扩张一下血管。”金哲宏勉强地笑着说,“四肢都别扭着,舌头也发硬,实在挺不住了。”
输液前,金哲宏拿出了衣服口袋里的3瓶药,挨个吃了,其实他的身体不舒服是疾病所致,也是23年后一股脑儿的释放所致。金永鑫说,“我爸这两天挺激动,23年了,心里有太多的委屈,终于能表达出来了。”11月30日凌晨,向律师、记者和帮助过的人一一道谢后,金哲宏终于躺在了床上,“他躺在床上也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只是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早上挺早又醒了。”
“今天计划的的事情还没做,那些都是必须做的……”念叨着要做的这些事儿,金哲宏渐渐睡着了,即便无罪释放了,他熟睡的脸上眉头依然紧皱着。担心他着凉,金永鑫找了床被子盖在父亲身上,“这是困急眼了,再审这一个月,大家都很煎熬,但他的煎熬,没人能感同身受。”望着熟睡的父亲,金永鑫说。
睡了不到一小时,金哲宏便醒了,一边输液,一边拿出儿子给他买的新手机,“挺新鲜,我进去之前,都是BB机、掌中宝这些,这样的根本没见过,其实不太会用,带在身上也还不太适应,感觉一下要学很多东西。”
相拥等了23年 家人从韩国回来
12月1日唯一没有被耽误的计划,就是兄弟姐妹们从韩国飞回来见他。
金哲宏是朝鲜族,家中排行老五,有2个哥哥,2个姐姐和1个弟弟,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在金哲宏被抓后的半年,因承受不住突发疾病离世。兄弟姐妹几个,除二哥两年前病逝,大哥、大姐、二姐和胞弟,五六年前,陆续去了韩国打工。
左右分别为金哲宏儿子与大哥
这几天,除了宣判时,有关案件金哲宏没有哭,因为他说眼泪已经流干了,而每次提到家人,他都忍不住哭起来,话语几次被抽泣打断,“我想坚强……但分事儿……对于他们我很愧疚,因为我他们都跟着担心……因为我,我母亲……”很多人劝金哲宏,说他也是受害者,但金哲宏却跨不过埋怨自己的这道坎儿。
17点55分,一男一女行色匆匆走进诊所,“金哲宏?”、“金哲宏在这吗?”……听到有人找自己,金哲宏拄着双拐从厕所中走了出来,看到金哲宏,女子眼泪夺出眼眶,哭着快步上前抱住了金哲宏,男子也紧走了几步,抱住了金哲宏,三人哭成一团。金哲宏说,这是他的大哥和二姐,与家人能够再次相拥在一起,他等了23年。
二姐金文化说,金哲宏的案子是一家人最担心的事情,“我们坐的韩国时间1点20的飞机,能买到的最早的了,下了飞机就直奔他来了。”金文化说,每个月监狱只允许一位家属探望,兄弟姐妹们去了,金永鑫见父亲的机会就会少了一次,“我们真的特别特别想他,可是孩子更想他。”
金文化说,听到金哲宏无罪释放的消息,原本大姐和六弟也要来,但六弟颈椎犯病在家卧床动不得,大姐听到无罪释放的消息哭了一夜,激动地血压居高不下,在他们的百般劝说下,同意先不回国,“这次我和大哥回来,要呆一段时间,要陪他好好看看病,养养病。离开前大姐再三嘱咐,一定要带他好好照顾着。”
今天下午的输液,让金哲宏感觉好了很多。12月2日,他将在家人和朋友们的陪同下,去拜祭父母,让父母放心,他洗清了冤屈,走出了监狱,现在可以自由的生活了。(记者 鲍燕)
[案件梳理]
年轻时候的金哲宏网络图片
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北发现一具女尸;
1995年10月11日,27岁的金哲宏被警方收容审查;
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
1996年-2000年,案件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
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
2014年7月29日,媒体对案件进行报道,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将对该案进行调查;
2018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重审;
2018年5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并向金哲宏送达再审决定书;
2018年10月24日,金哲宏案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