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受过刑事处罚,出来后也没好好反省自己,又错失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陆村原党总支书记、宜城街道建房办原主任谢辉剑的忏悔。今年4月25日,谢辉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故意伤害罪,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这起案件还得从去年年初的一起殴打信访举报人事件说起。“举报他之后,被打了两次,腿都被打骨折了”,举报人的陈述引起了该区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经办案人员核实,举报人提到的“他”,竟是有着近10年党龄、在基层党组织工作多年的陆村原党总支书记谢辉剑。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这位村支书平时的行事作风是怎样的?又是如何入党并走上基层党组织领导岗位的呢?
核实谢辉剑的履历后,办案人员发现其入党前就劣迹斑斑:1995年因犯流氓罪(打架)被拘役5个月,2005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可是在他的入党志愿书中,却没有反映其入党前涉刑受罚情况。
谢辉剑的入党介绍人、陆村原党总支书记吴某生承认,2010年初,谢辉剑软硬兼施向他“打招呼”要求入党,在明知其受过两次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吴某生违反党员发展规定,协助谢辉剑隐瞒涉刑事实,违规发展其入党。当时负责对谢辉剑进行入党考察的田某,也未能履职到位,为谢辉剑“带病”入党“通关放行”。2010年6月,谢辉剑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一步步从一名普通党员走上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岗位。
成为村支书的谢辉剑,并没有将全部精力放在造福乡里的事业上,而是不改原来的行事作风,利用职权欺压村民、大肆捞钱。他强揽工程再发包给个体户,并索要“好处费”,若是个体户讨价还价或是“好处费”给得不及时,他便毫不客气地威胁斥责。他插手多种经济活动,大搞违建、私自出租集体房屋、骗取拆迁补偿款、贪污集体资金、干预征地拆迁等等,权力所及,无孔不入。
对这样的村支书,村民们敢怒而不敢言。案件调查初期,办案人员发现一旦提及谢辉剑,村民们大多噤若寒蝉、三缄其口,纷纷表示“没什么跟纪委说的”。村民的“集体沉默”一度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但也坚定了办案人员彻查此案的决心。该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局迅速组成联合专案组,2018年6月11日,对谢辉剑采取留置措施。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谢辉剑的真面目逐渐浮出水面。2010年至2018年,谢辉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破坏选举;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为他人租地建厂、承接工程等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现金,指使他人殴打举报人。2018年8月17日,谢辉剑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谢辉剑受到了应有的制裁,陆村村民觉得大快人心。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对该案启动“一案双查”,违规发展谢辉剑入党的吴某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谢辉剑入党考察把关不严的田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1名涉案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区在深入剖析谢辉剑的问题后,举一反三,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全区1008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近10年有无涉刑和受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摸排,目前共清退10余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肌体细胞,细胞有生机,肌体才有活力,村支书是村民身边的人,村支书腐化堕落,必将殃及党的形象,危害一方政治生态。”丹徒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莉珺说,“我们从谢辉剑案中得到警示,要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卡’,扎紧基层党建的制度篱笆,严格村‘两委’班子选人用人标准,杜绝涉黑涉恶人员入党进村委。”(记者 徐菽晗 包珩 朱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