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泥”销往在建校舍后续:水泥判定不合格 当事人被控制
新华社济南7月28日电(记者 邵鲁文、孙清清)记者28日从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25吨问题水泥卖到河南农村学校”一事,经相关部门调查,初步查明水泥生产厂商鹏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目前两名主要当事人已被控制。
今年4月,河南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校长张光启向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今年3月26日从鹿邑县水泥经销商张某某处购买的用于宿舍楼改建的25吨水泥不凝固,存在质量问题。随后,鹿邑县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办案人员于4月28日到现场进行抽样并于当日送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据了解,涉事水泥系张某某从山东枣庄鹏源公司购进。
记者此前实地采访了解到,志成实验学校2008年建校,属民办学校,占地31亩,位于鹿邑县观堂镇,在校生人数1700多人,涵盖幼儿园、小学、中学。鹿邑县观堂镇中心学校校长刘舒芳介绍,志成实验学校是当地乡镇比较有名气的民办学校。
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志成实验学校今年对原两层的宿舍楼进行扩建,在原基础上加盖两层。“为保证承重稳固,在宿舍中部用水泥浇筑了地梁,地梁上竖18根钢柱。”张光启说,地梁宽0.5米、深1米、长63米,“问题水泥”就是用于浇筑地梁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记者现场看到,宿舍楼的建设进度已被耽搁。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28日的发布会上表示,“25吨问题水泥卖到河南农村学校”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后,由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为主成立专案调查组,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处理工作。7月10日,专案调查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鹏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因该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水泥,台儿庄区局立即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对该企业生产设备、原料库、配电室等设备予以封存。
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15日从河南鹿邑县抽取存放在志成实验学校的水泥样品,7月16日分别送往江苏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另留一份备查样品保存在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江苏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水泥三天强度不合格;山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水泥三天强度不合格,氯离子含量不合格,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水泥抽检结果和调查事实,鹏源公司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且案值达到5万元以上,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交台儿庄区公安分局,台儿庄区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两名主要当事人已被控制。相关部门将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对鹏源公司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目前,枣庄市已督促鹏源公司与河南鹿邑志成实验学校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该公司已派出工作人员赴鹿邑县和校方协商,已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