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27日讯(记者 孙杰)近日,山东省《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专门对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了解释。按规定,公费师范生考研须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值得注意的是,读研期间将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实施办法》提到,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同样,具有推免资格的公费师范生也须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进行推免,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累计6年。
《实施办法》还提到,对于优秀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评选。鼓励各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设立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支持培养高校遴选优秀公费师范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