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5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日前向一家花鸟市场开具3万元的控烟违法场所罚单。据悉,这是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生效实施后,上海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顶额罚单”。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生效实施以来,控烟力度不断加大,多部门协同监管、公众和媒体积极参与支持,形成了控烟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上海成人吸烟率从2010年的26.85%逐步下降至2019年的19.70%。但同时,一些控烟重点难点场所如餐饮单位的包间、娱乐场所、商务楼宇、综合商业体等仍存在违规现象。
今年4月26日,闵行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获悉,位于虹桥镇的一家花鸟市场地下一层商铺存在控烟管理问题。4月27日,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突击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花鸟市场地下一层商户公共区域均未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控烟监管电话;在地下一层多条过道和转角处发现地面上散落多个烟蒂;在市场二层办公区域发现两个烟具,且烟缸中有若干烟蒂;在副总经理办公室查见一个烟具等。
“在公共场所发现数个烟蒂,说明物业没有及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同时也没有在醒目位置设置张贴统一的禁烟标识和监督电话,在办公区域设置吸烟有关器具,这些都是未履行场所禁烟管理职责的具体表现。”现场执法人员、闵行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刘敏吉说,“被处罚人违反了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依据第十八条规定,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为什么要开出“顶额罚单”?刘敏吉表示,2019年1月,这家花鸟市场也曾因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烟具、未履行禁烟义务等问题被处罚2500元,是有“前科”的,此次控烟违法行为属于“再犯”和“顶风作案”,并且场所同时违反条例中的多项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商户和业主并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经媒体报道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属于从重行为,具有罚款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裁量基准。
被处罚物业法人代表朱经理说:“经过此次处罚,虹桥花鸟市场已将条例的要求再次宣传贯彻落实到约1300家商户,实行‘控烟责任承包制’。市场内保安不定期巡逻,检查控烟措施是否到位。”
“这张罚单既是一面‘镜子’,更是对违法吸烟行为的震慑。”闵行区爱卫办副主任刘涛说,公共场所控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动员、多部门联合常抓不懈的工作,尤其餐饮、娱乐、连锁酒店等重点场所和行业,违法吸烟现象容易回潮。
上海市控烟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江晖律师指出:“《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不仅仅是个人要严格遵守前述法律规定,各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也应承担控烟管理主体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