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快节奏时代,手机App的数量多如牛毛,让消费者一时很难作出选择,排行榜就成为极为重要的C位出道方式。如何让自家的App脱颖而出,是商家一直苦心研究的重要课题。
于是,为了提高App在应用市场排行榜排名而衍生出的“刷榜”这一地下产业链,成了不少人新的生财之道,蒋某就是其中的“出道者”。短短几年,靠着帮App“刷榜”,原本一贫如洗的蒋某成了开豪车住别墅的“成功人士”,年收入过千万,但他仍不知足,不惜铤而走险成为一众违法App的幕后帮凶。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将蒋某、王某、陈某等12人提起公诉。
80后游戏商人转型为“职业刷手”
家住江苏连云港赣榆区的蒋某是个80后,初中肄业的他,从2009年开始就成了一名“游戏商人”,干起了倒卖游戏币和装备的生意。2013年的一天,一个朋友的一条信息引起了蒋某的兴趣:在家动动手,用手机下载App就可以轻松赚钱。蒋某从中嗅到了“商机”,经过深入了解,他决定在这个新领域大干一场。
蒋某想发财的新领域就是“刷榜”。起初,蒋某购买了6部手机,和一个朋友一起下载App赚钱。尝到甜头之后,蒋某为扩大规模又陆续购进100多台手机并雇用12名员工,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的两个乡镇成立工作室,专门为手机App“刷榜”。正是靠着这条地下产业链,短短两年间,蒋某就获利100余万元。
随着对“刷榜”业务的逐渐精通,加之了解到了一些行业内幕,蒋某发现人工手刷虽然赚钱,但是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蒋某于2016年和2017年先后注册成立了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始以公司的名义与手机软件研发公司洽谈推广业务。2018年3月,蒋某在深圳专门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罗同样怀抱发财梦的电脑软件研发人员张某、罗某等人负责自主研发积分墙软件。短短几年时间,蒋某将一个地下工作室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化的公司,一度在“刷榜”这条黑色产业链上进入“前三甲”。
铤而走险,包装推广非法软件
2019年年初,经朋友推荐,蒋某结识了柬埔寨一个叫汤姆的大客户,他的公司负责做股票配资类App。由于汤姆公司旗下的软件不具备上架到某应用商城的资质,蒋某通过软件商彭某购买金融类软件的安装包,对汤姆的软件进行伪装,然后上架到某应用商城。经过蒋某一段时间的卖力推广,“某某配资”“某某大师”等App排名直线上升。
此外,蒋某、王某、陈某等人在4家冠以“金融服务”“信息科技”头衔的公司未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明知该公司旗下App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仍冒着风险与这4家公司签订推广合同,对上述公司的App产品进行下载推广和引流,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充值,为4家金融公司提供帮助,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
经有关部门查证,上述4家公司及App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被各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高达20亿余元。
“刷榜”类案件为新型网络犯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3月初,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接到举报线索,通过该线索初步了解到蒋某公司相关内幕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这起“刷榜”大案,涉案人员不仅遍布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多个省市,甚至还有境外人员参与,涉案总金额高达2亿元,涉案人员之广、涉案金额之巨、涉案电子证据关联之复杂。最终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通力配合之下,成功冻结蒋某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查封扣押其名下涉案房产和车辆。
“刷榜”类案件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型网络犯罪。今年5月9日,赣榆区检察院决定对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王某、陈某依法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案18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外,赣榆区检察院从罪责刑相适应角度入手,对6名公司普通员工和2名程序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量刑建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唐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