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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胜诉第一案 法院强制执行

2020-12-19 06: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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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数月后,刘丽(化名)仍没等到性骚扰实施者、成都“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原理事长刘猛的道歉。日前,刘丽向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报12月18日刊登的公告网页截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武侯区法院已于12月18日在《人民法院报》第八版刊登公告称,因被执行人刘猛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生效法律文书判决内容进行公示,即二审法院成都中院7月1日作出的维持原一审判决的裁定:认定刘猛构成性骚扰,判令其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刘丽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根据相关规定,侵权者不依判决赔礼道歉,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刘丽说,从公开举报至今,她经历了860多天的煎熬、两次离职,还有无数个被焦虑情绪击垮而崩溃的瞬间。经历漫长的维权过程之后,她想告诉有着相似经历的人,遭遇侵害后首先不要自责,更要勇敢地站出来,“要相信法律是会给予你支持的。不管怎么样,就算是败诉,站出来这个行为本身就非常有意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7月27日,曾在成都“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刘丽公开发文举报,称该机构理事长刘猛曾于2015年夏天对自己实施性骚扰,引发舆论哗然。

公开资料显示,“一天公益”的理事长刘猛生于1974年,曾任四川省妇联家庭与儿童工作专家、成都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专家、成都社会组织学院专家和西南财大硕士生导师。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刘猛曾深入一线服务,还曾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全国优秀志愿者、中国最美社工、全国灾后重建先进个人等荣誉奖项和称号,其创立的灾后救援组织“一天公益”亦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2018年10月,刘丽以性骚扰造成人格权侵害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获立案,后此案管辖权被移送至武侯区法院。

2019年6月11日,武侯区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猛在与刘丽单独相处时拥抱其不放,并在对方明确抗拒和反对之后仍然不放手,行为超出了一般性、礼节性交往的范畴,带有明显的性暗示,违背了刘丽意志,并对其造成了精神伤害,构成性骚扰,判令其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刘丽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双方均上诉。被告刘猛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刘丽则请求二审法院判令刘猛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认定单位责任。

7月1日,刘丽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成都中院驳回了双方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未支持刘丽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和对工作单位责任的认定。此后,刘猛方面曾对案件提出再审申请,但被法院驳回。

作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胜诉第一案,刘丽的代理律师团队认为,虽然二审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和单位责任的认定留下些许遗憾,但本案对推动中国职场性骚防治仍具有积极意义。

对话刘猛性骚扰案受害人

“就算败诉,站出来,

这个行为本身就非常有意义”

澎湃新闻:从公开举报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了,你的心态上经历了哪些变化?

刘丽:从刚开始在网络公开,到一审立案时,整个人的状态是比较亢奋的,有点嫉恶如仇的味道。我甚至跟律师说想实名公开,把这个事情给告诉所有人,但后来律师建议我匿名,公开需要冒的风险太大了。

澎湃新闻:还记得第一次开庭的情景吗?

刘丽:第一次开庭,我是又难过又生气,听到对方律师在法庭上拿着不实证据攻击我的时候,我当时气愤地直接拍了桌子。

澎湃新闻:怎么平复情绪?

刘丽:我觉得这两年来一直在两种状态间切换,一个人躲起来的时候就像一只受伤害的刺猬,一旦需要面向外界,比如参加庭审,我必须战斗起来,“赶紧,我要讨公道”。

但司法途径太漫长,从立案然后到一审、二审,每次庭前会议,正式开庭,再到宣判过后,对方申请再审,再到现在强制执行,所有的耐心都给磨没了。

澎湃新闻:诉讼过程中,对你冲击最大的是什么?

刘丽:对人性的认知。在以前工作过的机构里,我对直系领导都非常信任的,一审时,我拿到他们提交的所谓证据,150多页,全都是他找的服务对象和下属为他做的好人证明,整个人就崩溃了,直接哭了出来。

有一次法院的书记员通知失误,告诉我刘猛又提交新证据,当时我在法院门口,给家人打电话,我说我熬不下去了,怎么这么折磨人啊。

澎湃新闻:最终判决还是站在了你这边。

刘丽:终审判决下来那天,我收到法院的快递,没有勇气打开,先是一个人搞卫生、洗衣服、铲猫屎,把一圈活干完后,逼着自己打开判决书,我知道判决结果在最后一页,就一口气翻到那儿,然后看到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哇”的一声就哭出来。

澎湃新闻:对方提出再审申请之后,你们又做了哪些工作?

刘丽:对方提出的时候,我有点懵,以为又要像一审、二审那样再来一次,好在律师安慰我说基本不会。我对自己说,不管怎样要应对,又打起精神。去找人作证是件难事,说实话,我很难去向别人开口求助,有一次我们去一个证人(前同事)家里,7点钟到的,12点过了,我才支支吾吾地说出来。

当我从嘴里把那几个字儿憋出来的时候,没想到对方很爽快地说“好啊,没问题”,答应得很干脆。

澎湃新闻:媒体普遍把你的案子称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胜诉第一案,你怎么看?

刘丽:其实最开始我都不知道,性骚扰是可以起诉的独立案由,更不知道这是第一案,直到一审胜诉,律师才这么告诉我,可能只是一个巧合吧。

我从自己的体会出发,想告诉那些遭受侵害的人,无论性别也无关年龄,我们国家的法律,其实是在不断的往前进步的。

澎湃新闻:对于你自己的意义呢?

刘丽:最大的变化是心态比以前成熟了,打了这么久的官司,学习了很多东西,比如:为什么判决要这么判,是一个很综合的考量,要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包括它的社会影响。

澎湃新闻:如果重新来过,还会坚持站出来吗?

刘丽:会。我内心对于世界的认知和我所坚持的价值观始终没变,甚至更坚定,比如:受欺负了不能忍让、要为自己争取、要发声,要让施加暴力的人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

经过这么冗长的860多天,她(法律)给了我一个胜诉的裁定,并且将这件事认定为了性骚扰,就是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兜底支持,也告诫一些人,法律对此是有底线的,不能越过。

澎湃新闻:对和你有着相似经历的人,你想说些什么?

刘丽:如果遭遇了这样的事,首先不要怪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陷入自责,是很难去向外界求助的,靠自己的能量去消耗与和解,困难是很大的,它可能会成为一辈子心理上的创伤,所以尽量不要用自毁的方式去结束它,该去接受心理咨询治疗的就要去,保证状态良好,再说别的。

当你保证自身安全,也收集到证据后,要及时去报警或者想办法公开。只有当事情不仅仅发生在你和施害人之间的时候,才会得到更有效的解决。

如果你有勇气,愿意站出来,我觉得你也要相信法律是会给予支持的。不管怎么样,就算是败诉,站出来这个行为本身就非常有意义。

同时,我也要提醒大家,走司法途径是非常漫长的,要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常在想,未来是否能通过别的形式去维权,把对受害者的伤害减低到最轻,比如利用行政处罚的手段。

澎湃新闻:两年来你的工作生活有因为维权受到影响吗?

刘丽:我经历了两次离职,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但现实是离职过后我的状态更差了。因为没有忙起来,每天陷在情绪中出不来,加之没有收入,靠家人接济,有一点苟延残喘。所以建议大家,一定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维权的目的除了讨公道之外,还是为了更好地生活。

澎湃新闻:除开丢了工作,还有哪些遗憾?

刘丽:起初让我很寒心的是四川社工界和公益界对这件事的反应,没有一个组织或者个人来关心我,或者想要处理此事,我选择公开,本身是希望行业内能形成一种监督机制。但却是一片沉默,所以我才被迫走了司法的道路。

后来我才知道,刘猛目前回到了老家,是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的法人代表。我也给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和省民政厅寄去了建议函,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回复。

澎湃新闻:你一直在强调“这个行业”,为什么?

刘丽:你知道律师、医生、社工,这些我们平常认为以专业立足的职业,当他们的从业者利用信任对受害人施加这种暴力,产生的影响是更坏的,因为严重违背了专业伦理和职业操守。以香港为例,类似的行业是有伦理协会的,一旦侵害发生,会先吊销施害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再接着才是免职。

但我们却在容忍这样的人存在,是在冒着一个行业名声被毁掉的风险。

澎湃新闻:你本来就是学社工专业,未来还会考虑从事这一行吗?

刘丽:我依旧热爱和认同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但这件事给我的打击太大,等以后恢复过来,能够力所能及的事我也愿意去做,给大家更多维权的参考。如果未来有孩子,我期待我们的社会在性别教育和生命教育方面也能跟上。

曾经有一个类似经历的受害人对我说,“你看起来因为这个事停滞不前了,其实是在原地深深地往下扎根”。

两年半来,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的给我支持,有的带来伤害,无论好坏,都是增加生命厚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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