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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些地方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明年有望立法

2020-12-19 07:11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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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2020年“政府开放日”暨生活垃圾分类调研观摩活动。记者在活动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立法事项,目前草案已向各市和省直部门多次征求意见。下一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提请省人大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2021年审议的地方性立法项目,加快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步伐,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12月18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2020年“政府开放日”暨生活垃圾分类调研观摩活动。

据了解,2017年,济南、青岛、泰安入选国家46个垃圾强制分类重点城市;2019年1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淄博博山、济宁邹城、威海荣成、菏泽郓城和单县5个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12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确定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5年分三步走的工作目标。

截至目前,济南等3个国家重点城市的街道、社区、居民分类试点,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博山等5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开展垃圾分类的乡镇(街道)基本上全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93.42%。其他设区城市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荣成市、单县被住建部公布为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新确定一批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

山东省16设区市均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8个县(市、区)和19个功能区也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立法事项,目前草案已向各市和省直部门多次征求意见。济南、青岛、烟台、泰安、聊城等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垃圾分类亭

目前,济南、青岛等大城市主要采用“四分法”,在公共机构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和餐厨垃圾,在居民小区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和厨余垃圾等4类。荣成市推行“一次四分法”,村民直接将垃圾分为“有害、可回收,可燃、不可燃”四类,采取“村民自送、志愿监督”和“上门收集、逐户检查”两种模式。多地对大件垃圾进行专门回收,如泰安市对大件垃圾实行免费上门收运,对家庭装修垃圾实行有偿上门收运。

截至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30座,焚烧处理率达82.1%;建成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3979座、危险废弃物综合性处置中心25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0个,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市一厂”全覆盖。济南市配备103辆厨余垃圾收运车,运行3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44处厨余垃圾阳光堆肥房,44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日处理能力超700吨。青岛市已配置垃圾分类运输线路749条,其中厨余垃圾运输线路207条,有害垃圾运输线路20条;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3座,日处理能力476吨;焚烧日处理能力8700吨,市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单县建设沤肥池130个、配置分类垃圾桶31万个、建设垃圾中转站19座,建成100余亩的蚯蚓养殖基地,利用厨余垃圾养殖蚯蚓,终端处理设施基本配套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公示栏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成员单位,加强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等。尽快出台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加强规划引领和技术规范指导,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分类设施配置、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制肥等技术标准。提请省人大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2021年审议的地方性立法项目,加快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步伐,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指导各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健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体系。(记者 张稳 吕乐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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