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出狱一月
翻遍法律书 想帮父母讨回120万外债
11月18日是于欢出狱的日子,此前他曾因刺死侮辱母亲者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从监狱回到社会,他需要适应的东西很多。
12月18日,于欢出狱已一个月。当晚,他在与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通话时说,新年最大的愿望是能为家庭承担更多责任。
就在当天,于欢已向山东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希望能讨回120万元外债。
想接过父亲肩上的重担
12月13日,于欢的父亲于西明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这是于欢出狱后父亲第一次来电,也是“辱母案”发生后,父子第一次通话。在电话中,父亲一如既往将于欢当做小孩子,而于欢则努力尝试着用平等的方式与父亲谈话。最终,两人谈到了一笔外债。
于欢是在出狱后才知道,家里有一笔外债。他说,之前父母一直把他当成小孩,家里的很多事情他都不知道,但这次出狱后,似乎母亲心态有所改变,“告诉了我很多事,其中就包括这笔外债,2011年时借给别人了120万元。”
当于欢在电话中告诉父亲,他想来处理这笔外债时,父亲一开始并未同意。在父亲的眼中,于欢依旧是个小孩子。于欢说,他和父亲交流了很久,“我告诉他,我在监狱里学习了很多法律方面的知识,要债也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让他安心等我的消息。”最终,父亲同意了于欢的建议。“他只是告诉我,遇事不要冲动。”于欢说。
于欢说,出狱后,看到母亲满头白发,就觉得有些对不起她,同时也对不起还在监狱服刑的父亲,“以前没有想过去主动了解家里的事情,把父母对我的保护当成了理所当然,现在年龄大了,父母老了,想要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对于于欢来说,替家里讨回这笔钱,其实只是第一步,“现在能力可能还不够,但我希望最终能接过父亲肩上的担子。”
为了打这个官司,于欢从12月17日晚就开始整理资料,一直到12月18日凌晨2时许,才完成了整个立案手续,成功提交后,他松了口气,“讨回这笔钱,我们就能把拖欠的工资发给工人,同时也有了重新启动的资金。”
最想去的地方是北京
于欢说,等家里的情况稍微好转,他还是想出去闯一闯,见见世面。
距离于欢出狱已过去一个月,这段时间里,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联系了几个南方客户,想与客户见面谈合作事宜,但由于借贷纠纷,她被限制高消费,去南方谈生意只能开车或者坐大巴,公司也被列为了失信公司。于欢说,“企业已经有五年多没有运转了,但我妈一直没有放弃,不过她很少让我参与厂里的事,希望我休整一段时间,学习一些技能,尽快融入社会。”
于欢说,他理解母亲的想法,也尽量服从母亲的安排,“我现在就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在家看书。”
看书是于欢在监狱里养成的习惯,“在监狱里,没事的时候就看书看报,逐渐就养成了这方面的兴趣。”一个月的时间,他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写的《记载中国法治进程之典型案件——于欢案》翻了个遍。“从里面悟到了很多东西。”他说。
或许是因为曾经的经历,于欢对于法律方面的书籍涉猎很多。他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懂法会走很多弯路,所以现在要多学习。”
对于未来,于欢已有了大致计划,“还是想要出去闯闯,我从小到大几乎就没离开过冠县。”他说,最想去的地方是北京,“但不知道在那,我能不能找到工作。”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于欢的新年愿望十分朴素,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自己更加成熟,更加稳重,能够为家庭承担责任。(记者 沈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