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支持城市名单,拟将济南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等9个设区市确定为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
今年1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通知。通知对试点目标做了明确,提出择优选取部分设区市(2020年试点市也可申报)继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在试点市确定一批承担试点任务的“4+N”改造项目,探索财政引导、市场参与、金融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多元化融资,丰富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效果,打造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申报城市应从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库中选取部分基础好、周围或小区内资源丰富、能够有效平衡资金投入的项目开展“4+N”融资模式和改造方式承担试点任务,其中大片区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以及小区内自平衡试点项目3个以上,由市场主体参与运作改造。
承担试点的项目,每平米改造投入应在400元以上,其中市场主体投入(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占比30%以上;已编制完成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改造资金投入、项目平衡资源产出论证充分;项目实施主体已将申报资料报政策性银行,项目评审已进展到最后审批阶段。
在户外改造内容上,完善类、提升类项目多,相应的产业导入较为顺畅,市场化运行机制基本成型。同时,重视探索户内相应改造,拉动老旧小区户内的适老化、健康化改造和家居、家电、装修等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在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方面的效果明显。有较为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物业服务必须做到全覆盖。申报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进机制力度大、有特点、效果好。
记者注意到,2020年3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公布省财政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济南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滨州市7市为省财政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
此前,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0年,山东开工改造老旧小区项目1745个、50.8万户。会上安排部署了2021年的重点任务,提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尽可能增加完善类、提升类内容,与水电气暖信等专营机构加强协调,科学编制改造方案。会上同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其中,十四五”时期,改造老旧小区290万户。(记者 张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