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28日表示,解决药品短缺问题,市场机制并不具备完全的干预能力,政府部门还得出手。由政府来搭台,解决药品供需双方医疗机构和企业各自的困难,形成一个都能接受的结果。
曾益新是在今天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态的,发布会上他介绍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为什么会出现部分药品短缺的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介入解决是否有必要?
曾益新称,按道理药品不应该出现短缺的情况,实际上也没有出现大面积药品短缺。这主要受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第一,是生产性因素。不像当年缺医少药的现象,现在出现的药品短缺状况大都是由于某些局部、个别因素导致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就像鱼精蛋白,这是一个心脏手术要用的必备药品,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可能会造成短缺。
第二,是政策性因素。比如有时候各个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时有一个良好愿望,希望价廉物美,让老百姓尽量少一些负担,愿望是好的。但是有时候价格压得低,企业虽然中标了,但从长远来看,这个企业生产多就但是盈利不多,难以持续。
第三是机制性因素。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第四是投机和垄断因素。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所以药品短缺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
如何应对上述情况呢?曾益新表示,理论上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调节保障药品供应。但他认为,市场机制这只手对于上述某些因素并不具有完全的干预能力,这个时候政府部门还得出手。
曾益新透露,《意见》中对政府的定位其实是一种新的机制,既不是裁判员更不是运动员,有点像协调员。既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在这种时候,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政府出面协调,搭建一个平台,供需双方医疗机构和企业各自讲他们的困难,大家经过磋商,形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政府在这里起到“搭平台促对接”的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