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济南市管理现状,济南市物价局拟对现行停车收费政策进行完善。
停车收费政策调整涉及8个区
济南市市内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机动车夜间停车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要调整。
公开征求意见内容
1. 济南市市区机动车夜间停车收费:小型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停放,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2. 济南市市区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可参照执行。
3. 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意见反馈途径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居民可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7月20日17:00前反馈至济南市物价局。
邮箱:jnwjjsfc@126.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1329房间
邮编:250099
济南市物价局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