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纪委关于4起涉黑涉恶典型问题的通报
历城区唐冶街道章灵丘一村原党支部书记耿纪泉、原村委会主任赵中军,章灵丘二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玉军,章灵丘三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志强、原村委会主任张学忠等强揽工程问题。
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为承揽章灵丘一村、二村、三村范围内中新国际城、中建锦绣天地、龙湖春江郦城、将山东路市政道路等项目的土石方基础工程,耿纪泉、赵中军、刘玉军、黄志强、张学忠等人经共同预谋,利用担任本村“两委”领导的职务便利,多次组织部分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以占地补偿款不到位等为借口,采取语言威胁、恐吓、静坐等手段,非法阻挠中标公司施工,迫使中新国际城、中建锦绣天地两个项目发包方重新与耿纪泉等人挂靠的山东省华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为1000.325万元。2018年1月,历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对耿纪泉、赵中军、刘玉军、黄志强、张学忠及参与非法阻工的村民安德刚、赵中峰、赵中五、赵廷林、张兴达等共计37人提起公诉。2018年5月,历城区纪委分别给予耿纪泉、赵中军、刘玉军、黄志强、张学忠、安德刚开除党籍处分,给予赵中峰、赵中五、赵廷林、张兴达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济南市市中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原工作人员明祁非法拘禁问题。
2014年6月,明祁个人向借款人邓某某发放高息贷款20万元。因邓某某无力偿还,2017年3月1日,明祁指使朋友金某某等三人将邓某某拘禁至市中区山景明珠花园小区某住宅内长达23个小时,并共同殴打致其轻微伤。2017年10月,市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明祁有期徒刑八个月。其他2名涉案人员被判处刑罚,1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4月,市中区纪委给予明祁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5月,济南市市中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章丘区文祖街道鹁鸽崖村村民郭杰参与聚众斗殴问题。
2017年7月6日,郭杰等四人在枣园街道垛庄村村民任某某纠集下,持砍刀、棍棒等械具在经十东路胡山林场南陵园路边聚众打架斗殴,致王某某轻微伤。冲突期间,郭杰持橡胶棍对王某某进行殴打。2018年3月,章丘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郭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他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2018年5月,章丘区纪委给予郭杰开除党籍处分。
济阳县孙耿街道堤口村村委会主任杨岱臣寻衅滋事问题。
2017年6月1日,杨岱臣等三人在济阳县某KTV消费期间,因语言冲突,将该KTV经理黄某某强行带至门外停车场,并共同殴打致其轻伤二级。鉴于杨岱臣具有自首情节,系从犯,2018年1月,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他2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杨岱臣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济阳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阳谷县十五里园镇荣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纪明违规低价购买临街门市楼问题。
2013年,黄纪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成本价购买4间295.7平方米新农村临街门市楼共计26.32万元,比市场价购买少花费17.68万元。十五里园镇党委给予黄纪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补缴房屋差价。
东昌府区新区街道董付资管会原主任、董付村党支部原委员李怀刚挥霍浪费公共资产、违规领取工资补助问题。
李怀刚任职期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违规在公共资产中列支招待费用10.89万元;2014年4月,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以工资补贴名义一次性领取1.37万元。新区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怀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临清市青年街道车营居党支部书记周延廷违规领取工资问题。
2011年至2014年,周延廷在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违规在居集体领取工资共计2.96万元。临清市纪委给予周延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冠县辛集镇大王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得虚报支出等问题。
张学得任职期间,2015年4月,在村民向该村捐赠桌椅、空调时,用相关单据虚报费用0.41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12月,在报销村路灯2015年电费时,虚报0.0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辛集镇党委将张学得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临沂市环保局兰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郝永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中午,郝永刚接受枣庄市联合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姜某邀请,与柳青街道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生意的张某某和经营一次性餐具清洗公司的李某某在某饭店一起就餐,郝永刚饮用白酒,并于饭后受张某某邀请到一足疗店接受足疗服务。期间,张某某就经营的收购废旧塑料生意向郝永刚进行请托,并支付当天餐饮和足疗费用。2018年6月,市环保局给予郝永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其分管领导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张宁诫勉谈话处理。
沂南县质监局稽查队工作人员范智鹏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范智鹏违反规定临时决定与稽查队同事苏眉兴到山东双菱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查看工业生产许可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某邀请在公司食堂吃午餐,范智鹏同意并违规驾驶执法车辆鲁Q89108到县质监局接稽查队同事李兴梅到该公司食堂一同用餐。范智鹏等3人未支付就餐费用。2018年6月,沂南县纪委给予范智鹏党内警告处分,对李兴梅、苏眉兴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三人退赔接受宴请及公车私用费用;责令其分管领导沂南县质监局党组成员、稽查队长马兴伟作出深刻检查。
郯城县泉源乡副乡长郑玉国、人大主席张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郑玉国堂兄郑某到泉源乡看望郑玉国,并约定中午在乡驻地一饭店吃饭。郑玉国邀请泉源乡人大主席张雷一同用餐。期间,郑玉国、张雷饮用啤酒。2018年6月,郯城县纪委给予郑玉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雷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泉源乡党委书记高朝霞作出深刻检查。
济宁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梁山县盐务局局长牛家岭、副局长丁允立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4月9日上午,牛家岭、丁允立二人到某食品公司检查工作,收受该公司送予的礼品。当天中午,牛家岭、丁允立使用公车参加私人聚会。牛家岭、丁允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兖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王艳颖违规为其女儿操办生子宴问题。
2018年3月24日,王艳颖为其女儿操办生子宴,并现场设置账桌违规收受下属、同事礼金。王艳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汶上县刘楼镇敬老院院长王志生、党支部书记兼会计高中彬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王志生、高中彬等人以加班、上级工作检查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共计花费9200余元,在敬老院账目中报支。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王志生、高中彬二人将私家车加油等费用共计6100余元,在敬老院账目中报支。王志生、高中彬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威海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原副局长张志坚违规公务消费、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2012年底至2014年7月,张志坚在任开发区凤林街道党委书记和开发区经合局局长期间,违规安排用公款购买消费卡用于公务消费,违规安排开具假发票套取公款购买消费卡为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张志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退赔相关费用。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荣成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周家伦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7年中秋节前后,周家伦在督导辖区企业工作时,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礼品;2017年10月,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2018年4月,周家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日照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莒县青峰岭水库管理处党组书记、主任纪同坤违规接受业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问题。
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纪同坤借到重庆市鑫安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考察洽谈、合同签订、催促设备交付等事由,先后多次违规接受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并收受该单位赠送纪念品,金额共计3.14万元。在青峰岭水库与该单位的设备采购工作中,纪同坤严重失职渎职,在该单位明显违约、未能按期交付设备的情况下,仍安排拨付设备款,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18年6月8日,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纪同坤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职为办事员。
五莲县石场乡党委委员王洪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王洪运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协助分管五莲县石场乡民政、低保、五保等工作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不仅对协管的站所监管不到位,还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将个人吃喝、烟酒消费以及购买年货等费用4600余元,违规安排时任石场乡民政助理、敬老院负责人张守成在敬老院报销处理。2018年2月,张守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王洪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2日,五莲县纪委给予王洪运党内警告处分。
日照市新营中学原教科处主任林西晨违规收受购物卡和接受学生家长宴请问题。
林西晨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收受本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办学机构人员所送购物卡3次,价值共计4000元;2017年下半年,为他人约请本校班主任老师,或者受班主任老师之邀,先后3次接受学生家长宴请。2018年2月,东港区纪委给予林西晨党内警告处分,东港区教育局给予林西晨行政警告处分,新营中学给予林西晨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