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登记在册烈士达29.7万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居全国首位
传承英烈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
9月30日,我们迎来了第五个烈士纪念日。在金乡县王杰村,英雄王杰的雕塑穆然而立,雕塑后面的纪念馆里,安放着王杰的照片、日记、生活用品等遗物。1965年,王杰在组织民兵训练时突遇炸药包意外爆炸,年仅23岁的王杰为保护其他人,以血肉之躯扑向炸药包,壮烈牺牲。
“王杰精神是历史的,也是时代的。作为英雄的故乡,王杰精神激励着我们努力拼搏、不懈奋斗。”金乡县委书记董冰说。
中华民族是崇尚英雄、成就英雄、英雄辈出的民族。岁月的长河里,在齐鲁大地这片热土上,无数英烈前仆后继,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富强、促进世界和平而英勇献身。目前,山东省仅登记在册的烈士就有29.7万人,还有不计其数的无名烈士。1980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有656名民警英勇牺牲,12000余名民警负伤。
“目前,我国烈士评定主要有5种情形,包括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等。”省民政厅优抚处副处长谢清舜介绍,我省在全面落实国家抚恤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坚持每年提高城镇烈属、在乡烈属抚恤标准,年提幅均达到10%-15%。
崇尚英雄,捍卫英雄,让英雄精神薪火相传。从抗日战争后期开始,我省陆续修建了一批烈士纪念建筑物,主要包括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烈士纪念碑(塔、亭、祠、雕塑)、纪念广场、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目前,全省有烈士纪念设施467处,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28处,居全国首位。
学习英雄事迹,传承英雄精神。我省采取多种形式,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及烈士事迹褒扬宣传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等结合起来,把弘扬烈士精神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中,广泛宣传烈士英雄壮举和精神内涵。近年来,全省每年对“两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进行部署,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官兵、中小学校和社会各界群众前往烈士陵园举行悼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