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潍坊、泰安、济宁、滨州、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一批任免公告。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任命:
潘世英为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董福明、蒋济民、辛丕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芳艳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车言江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孔蕾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冉新胜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免去张兆平的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命:
季春秋为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立军为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鸿鹏为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免去:
朱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袁久党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免去周凤文的济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命:
张丙文为滨州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谷守彬的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任命:
郝亮亮为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郝大为的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郑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辛建国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庭长;
宫凌云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学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董玉新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秀红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建梅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曲振涛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侯伟平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徐芳东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陈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梁科兴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慧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腾、刘光星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吴继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婷婷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宫殿基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王守远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王莉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免去:
张守增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巍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审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秀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侯伟平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建梅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曲振涛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辛建国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宫凌云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守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玉新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罗春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徐芳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冯双成、张玉涛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李京波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志涛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梁媛婧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