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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法》宣传月启动 全社会动员依法敬老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5-30 16:17:39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31日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市138万老年人一件喜事,也是我市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做好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意识,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市人大内司委、市老龄办、市普法办定于六月份联合开展老年法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30日联合召开了宣传月活动部署会暨新闻通报会。

    会议由市老龄办副主任高恒文同志主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副主任张东升同志宣读了《老年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普法办副主任赵纯利《老年法》宣传月活动方案,最后,市老龄办副主任高恒文同志对全市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拉开了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此次宣传月活动,将把学习宣传新《老年法》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与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和方式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在报刊、网络、电台等媒体上开辟老年法专栏,刊登新修订的老年法条文、法律解读和以案说法;印制老年法宣传材料,向市民发放,在公共场所张贴;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及惠老政策咨询活动,受群众咨询;开展老年法知识问答活动等。通过宣传月活动,让全社会成员熟知老年法的基本内容,明确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依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观念,不断促进全社会敬老风尚的形成;让每个老年人知道,哪些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和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懂法、知法、守法,幸福安度晚年。(记者 侯晓华 通讯员 万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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