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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租"史上最严"规定 司机拒载一次即开除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8-18 19:04:3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18日讯  今天,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自今年8月18日起到2014年10月,对出租车无故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高收费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可吊销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取消其营运资格。这就意味着,出租车驾驶员若出现一次严重违法行为,就将被开除出出租行业。

    司机拒载一次丢饭碗

    为树立青岛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大力弘扬我市出租车行业“红飘带”精神,确保重大节庆期间广大中外游客、市民出行便利,依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结束止,对出租车无故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高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一律按照《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上限处罚,吊销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取消其营运资格。

    火车站机场是检查重点

    此外,记者从交通委获悉,各级交通运管、稽查部门要加大对出租车市场巡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火车站、长途站、机场、世园会等重要旅游景点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好守法经营者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各出租经营企业要强化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属出租车驾驶员教育管理,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就出租车运营秩序存在的问题,投诉举报,提出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82817777。

    重拳出击但取证苦难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曾有过被拒载经历的市民。市民反映,此次重拳打击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存在取证难等问题。

    如何在被拒载的时候,第一时间留下证据以便向交通部门反馈?因出租车交班时间段的“暂停服务”牌,乘客拦车后是否算拒载?出租车自制“交班地点”牌放在空车灯前,以不顺路而拒载是否按同样规定处罚?(记者 谢小真 通讯员 蔡晓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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