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 日前,为调动社会中介力量参与引才工作,我市出台《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海内外中介机构、个人每为青岛市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就可申请1-5万元奖励,这是青岛市首项引才“红娘”奖励政策。
高层次人才需求历年之最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上半年,全市征集到500多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其中,国家“千人计划”岗位需求61项、博士岗位需求311项,均为历年之最。
此次出台的引才“红娘”奖励政策,是青岛市首次全面购买社会引才服务,对吸引非政府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发引才融智活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引才服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红娘”引才留青奖励5万元
《细则》规定,有合法资质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人力资源公司、海外引才工作站等中介机构和个人,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青企事业单位推荐人才,并在推动人才对接和落户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就可申请1-5万元的奖励。
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有关条件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高层次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在青缴纳社会保险;或是在青注册成立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且项目属于青岛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