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羽毛球拍、打火机、烟、茶叶、帽子、酒、充电器、手机、螺丝刀、广告卡……昨天,公安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民警将这些赃物摆满了一个房间。据介绍,盗窃嫌疑人刘某从去年12月份以来,已经连续“扫荡”了40多辆汽车,都是用石头等物砸开车窗,将车内所有物品全部收拾走。
车内东西被偷光
“我车里也没放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后备厢里有两副羽毛球拍,再就是一双运动鞋,这小偷连这些东西都偷走了。”市民李先生说,虽然丢失的东西不值钱,可爱车的车窗被砸坏,让人很恼火。
“这名嫌疑人很贪婪,什么东西都偷。”宁夏路派出所副所长费立青告诉记者,车主们丢失的东西五花八门,茶叶、香烟、紫砂壶、羽毛球拍等什么都有,甚至打火机、充电器、工具箱、备用轮胎等都不见了。
民警锁定砸车贼
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上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全市类似案件串并。“从今年1月份以来,市区内发生了40多起类似的案件,作案手法基本一样。”办案民警介绍,通过分析,这些案件是一个人所为。
通过大量走访,民警最后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刘某有过6次盗窃前科,其中有几次就是砸车窗盗窃,他的体貌特征、作案手法和监控中的嫌疑人很像。”费立青称,他们深入侦查后,于3月29日下午在刘某滨县路的暂住处将其抓获。据介绍,今年39岁的刘某是平度人,2008年刑满释放,从2012年12月份开始,其先后敲碎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共4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
喝完酒就“手痒痒”
“东西找不回来就算了,关键他被抓住了就解气。”一名被盗车主说,东西他倒不心疼,但他对这个砸车人一直耿耿于怀,因为车窗被砸,重新装上玻璃要好几百甚至上千元,并且好几天没有车开。
“我每次都是喝酒后就想去偷,有自己能用的就用了,没用的就先放在家里。”李某交代,他一般选择停放在背光、人少、监控看不到的车辆下手,目标车辆也都是随机选取。
民警提醒,不要在车上放置物品,尤其是放置现金、高档烟酒等贵重物品,包括后备厢;此外,尽量将车停在路灯下,或者周边有行人车辆路过的地方,如果条件允许,尽量停在有专人看护的停车场内。(记者 孙启孟)